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所以国家设立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