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红网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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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红网启动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和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湖南省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红网演播中心举行。湖南省委书记…[详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
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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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见证中国宪法的发展进程
 
各地群众关于修改宪法的来信
刘少奇作宪法草案的报告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在社会生活中公民需要履行不同形式的法律义务,其中对于国家来说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即对公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义务构成宪法规定功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在不同层次上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准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为了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并以选举法具体给予保障。我国宪法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权利主体的公民与人权主体的人之间、人权内容与列举的基本权利之间需要保持逻辑上的协调与解释规则的统一。宪法体系上的法治国家规定了法治秩序的原则和具体程序,形成政治统一体价值,保障国家权力运作的有序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无论是启动修改宪法的程序、还是修改宪法的主体、方式都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迎首个宪法日红网开展线下活动

辰溪公安局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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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律师社区行”普法活动长沙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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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宪法日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红网普法频道出品 编辑:严欢 设计: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