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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之死:这一声“老板”太沉重

新闻背景

  23日下午,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近200平方米的彩钢板坍塌,此次事故造成研二学生李鹏等3人死亡。记者调查发现,李鹏的导师张建雨持有事发工厂的股份。他曾多次安排学生在工厂进行商业研究或实习。李鹏的家人及同学质疑,张建雨涉嫌安排李鹏进行中试放大实验,这或是导致事发的原因。目前,张建雨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5月29日《新京报》)

责编:易木

当导师把学生变成了廉价劳动力,学生迫于学习及未来毕业的压力,屈从于导师的不合理要求,首先带来的后果是学生的人格处于随时被矮化的境地,不仅要完成导师交代的学术任务,更要将很多时间和精力放在“老板”所提出的工作绩效考核上,甚至会产生前者让位于后者的恶性趋势。导师无心教书,学生学不到真正的知识,沦为一个为完成导师利益诉求而奔波的劳工。
  
   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场景从原本纯净、指向学术研究和发展的象牙塔,挪到了充满铜臭味的交易场,双方的心态也会发生变化。学生对于导师不再是仰视的姿态,反而可能会因为工作过程的某些利益计较,产生对导师的愤怒与不满。导师则彻底从学术的圣殿中自我驱逐,瞒着学校经商、压榨学生权益的行为,恐怕连普通商人都不如吧。

 

追究这起事故自有司法部门,当事人张建雨会受到学校和法律的双重问责。可是,追问把学生当雇工的导师还有多少则是整个教育体系必须严肃对待的大事。这样的畸形生态不能再继续下去,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李鹏,不能再失去更多因为导师变老板、从而丧失人生理想的好学生,也无法承受大学沦为少数人挂着学术头衔却干着包工头勾当的商业卖场。[详细]

老师变“老板”,师生关系何以扭曲畸形?

在我国高校,老师变“老板”的现象存在已久。因高校主要以课题、项目、经费和论文作为对教师的考核标准,教学质量的好坏相对而言却不受到重视,不少教师就在教学备课上“得过且过”,重心放在了自己的学术事务、社会活动中,对学生形同不管不问。更有甚者,将学生当作廉价、附庸的劳动力,让学生为自己的项目和创业跑腿打杂,这其中以研究生导师为最。寓于其中的师生关系渐趋畸形扭曲。
  
   导师制本意是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但在我国高校对教授实行行政化指标考核的约束下,导师制不可避免地变了味。连导师自己都要为课题、经费、论文而营营役役,对真实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贡献无暇顾及,又怎能盼望导师的学生们独善其身呢?不少学生即使没有被不公对待,却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急功近利地追求“学术成果”,还没有足够的科研积累就一门心思地要撰写、发表论文,沉浸在焦虑而浮躁的情绪中。

 

导师本身也没有充分的招生、教学自主权。研究生基本以统一考试的成绩为基础按计划招生,课程和具体培养要求则由学校统一规定,这意味着从招生到教学,再到最后的毕业,学生对于导师来说,只是一份学校布置的强制性的任务,导师主观上难以提起对学生教育的动力和积极性。从这个角度来看,种种导师制乱象和由此而生的一幕幕悲剧就不难理解了。[详细]

相比师如商,师如官更有害于师道

所谓师如官,就是某些大学老师,行止虽不像商人,但也绝非诲人不倦的师者,他们更像官员。实际上,此类大学老师,他们的身份也确实是官员,有的是学校内部的官员,有的则是政府部门的官员而身兼教职。
  
   师如商者开公司、办工厂,以赚钱为务;师如官者则跑部门、谋升官。他们都没有将真正的精力用在学术科研上,更没有将多少精力花在教育学生上。只不过,前者等而下者压榨学生如廉价劳动力,胁迫学生为赚钱的机器。而后者则基本不会如此,他们往往是以放任的态度对待学生。而且在实际中,对于前者,学生往往避而远之;但对于后者,学生则往往趋之若鹜。概因若投奔了官员老师,就等于找到了靠山,凭借师生关系这一纽带,既可以在学校期间获得一些实利,更可以在以后的求职乃至将来的工作中获得不少的便利,何乐而不为?

 

所以,师如商者往往为学生痛斥、谴责,但却极少有学生不满自己老师的官员身份、官员做派的。实际上,无论是师如商,还是师如官,根本的问题都是权力的滥用,根本的难题也是权力对教育权利、教育公平的侵凌,这一点尤需要我们警惕。[详细]

研究生之死,根本问题不在师如商

在这一事件中,乃至此类现象中,根本问题并不是教授如商,而是学生权利保障失范、学生权利诉求渠道堵塞。
  
   表面上看,商人身份及商业做派绑架了正常的师生关系与教育逻辑,但前者之所以能够绑架后者,乃在于学生正当权利很难保障,学生对自己所受的不公正待遇很难进行有效的投诉;在于教育逻辑无力抵挡前者的侵凌。
  
   在我国研究生培养体制及高校管理体制下,师生关系一旦确立,毫不夸张地说,学生之前途与命运就基本上掌握在导师手里。对于学生,导师掌握着很大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很难对导师的不公平对待进行有效的抗争。即便在现实中,学校普遍设立了学生在这方面的诉求机制,但在学术共同体的威慑下,在人情与关系的压力下,这种诉求机制实际上很难真正发挥实效。尤其在近年,由于研究生论文及学术能力每况愈下,许多学校强化了导师负责制,但这也无形中强化了导师对学生的权力,使得学生在受到侵犯时诉求个人权利更为艰难。
  
   在这种情况下,维系正当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正当的权利,所依赖的主要还是师德、自律这些相当虚幻的东西。一旦个别老师师德有亏、自律欠缺,那么等待学生的往往就是求告无门、忍气吞声。[详细]

  导师乎?老板乎?如此泾渭分明的两种身份,何以在大学混为一谈。当导师以“老板”身份为傲,研究生以打工自居,那李鹏之死,就是偶然中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