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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间,本不该势同水火

新闻背景

  5月5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临近退休年龄的陈仲伟医生,被一患者尾随砍杀30多刀,从头到脚都是伤口,情况危急,后伤重自杀。5月10日凌晨2时许,重庆石柱县中医院发生伤医事件,一名外科值班医生被3名外来人员砍伤,受伤医生头面部、胸背等多处被砍,伤势严重,目前生命体征已趋于平稳。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伤医事件,卫计委等部门督促地方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处理情况。

责编:刘艳秋

今天,一个医生被砍身亡,一片悲情中向医生致敬;明天,一个患者在医院遇到庸医导致病情被耽误,一片愤怒中骂声涌向医生;后天,媒体报道了一个医生因太累而睡倒在手术室地上的照片,“最美最帅”的赞誉又涌向医生;再后天,另一个患者对过度医疗的曝光,又让舆论急剧转向对医生的批判。医生们肯定也烦透了舆论这种情绪化的说翻就翻,烦透了这种随着个案对医生起伏的情绪。
  

周而复始,必有审美疲劳或者审丑疲劳,最后是麻木不仁,医患双方没有赢家,都在水深火热之中痛不欲生。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在互联网时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并不难找,或者并不难遇到。

 

陈医生之死是一个导火索,它所引发的医护界反弹和舆论热议远远超过他本身所承载的话语讨论。其舆论爆炸的背后有一个当下舆论场十分凸显的话题:医患矛盾。这个矛盾的另一面,是舆论场声音偏差的负面效应也不断显现:偏向于患者,选择性地忽视了医生群体的生存压力与舆论压力。于是乎,黑丝带行动大有风起云涌之势。[详细]

别以个体遭遇涂抹群体悲情

无论是病逝的患者魏则西,还是被砍身亡的医生陈仲伟,肯定都是不幸的,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但也都是极端的个案,不必将个体遭遇涂抹上群体性的悲情,不必因此放大患者或医生的不堪处境。

 

这两起意外,是医患关系这枚硬币的两面,放大任何一方的弱势情结,都不符实际现状,也无必要。平心而论,这样的事或有一定代表性,足够反思审视悲剧的原因,以理顺一个更好的医疗秩序,让医患双方都能安心接诊就诊,彼此都不必担心受伤害,也能避免受伤害。这是相关方面需要努力改变的地方,一定要避免医生因创收的压力,成了无意中加害患者的一方,反过来又成了被报复与受害的对象。
  
   作为公众,则大可不必受那些煽情文章的蛊惑。很简单,绝不可能因为出了一个马加爵,就提防所有的同学;也不可能因为个别禽兽教师,就失去对这个群体的尊敬。因个体遭遇草率地标签化某个群体,是网络炒作之下的坏毛病,我们的正常思维不必被这种情绪所误导。[详细]

警惕“医患矛盾”绑架医患关系

“医患矛盾”本身是一个经不起严格推敲的表述,并不能正确概括广义上的医患关系,更重要的,“医患矛盾”被过度演绎,可能会绑架医患关系,既有害于医患之间良性关系的形成,也不利于法律在此类伤医事件中的公正运用。“医患矛盾”实际上是一种以偏概全,以个案视角看待全局的论述框架。纵然近年来伤医事件多发,但我们必须承认,和谐的、融洽才是医患关系的常态。绝大多数求医者对医生是抱有善意期待与尊重的,而医者也绝大多数是认真负责、恪守职业道德的。而“医患矛盾”的危险之处就在于,它将医者与患者视为相互对立、博弈的两方,用个案中的紧张关系取代常态的医患关系,形成一幕医患之间你死我活的景象。

 

“医患矛盾”本意是要提炼出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医闹、伤医事件中的共性特征,试图督促政府正视医疗秩序中的不健康因素,以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在现实中,“医患矛盾”这样的论述框架不仅没有发挥其积极作用,反而绑架了正常的医患关系,进一步恶化了医疗秩序,纵容、姑息了不法之徒。
  
   实际上,在每一起伤医事件发生之后,悲痛哀号者,不仅有医生群体,还有广大的患者群体。在每一起伤医事件中,权益受损的,也不仅是医生,还有患者。而每一个伤医者,他所维护的也只是个人私利,绝不是患者群体的利益。所以,伤医事件绝不是医者与患者之间的对立冲突的体现,而是非法行为与正常的社会秩序、医疗秩序的对立,是个人私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对立。
  
   所以,“医患矛盾”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伤医就是暴力犯罪行为,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而对于执法者来说,摒除息事宁人的心态,摒除恶化群体矛盾的顾虑,在每一起伤医事件中严格、公正执法,这才是正确的、负责任的态度。[详细]

暴力伤医,还是“制度伤医”?

医患利益一体,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暴力杀医伤医,医患冲突不断,“医生不会是赢家,但患者一定是最大的输家”,这也是共识。只是,当遭遇“有些患者确实无理取闹,有些医生更是禽兽不如”的质疑时,究竟什么是对,哪样是错,答案似乎只有对立,没有统一。
  
   医生不该成为替罪羊,患者也不该是牺牲品,很显然,根本的症结还在医疗体制,政企不分、医药不分、投入不足、医疗贿赂、医疗纠纷处理不当……无论医生还是患者,都在跟这套制度死磕,简而言之,不是“暴力伤医”,而是“制度伤医”。

 

“长恨人心不如水”,面对不断升级的医患矛盾,不得不说,这绝非平地起波澜——躲得过搜索,但躲不过这一套医疗潜规则。更何况,明明是互相戕害,但医患双方却在各说不幸,全然不顾对方的茫然失措。
  
   荀子说“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但人们更愿意相信人性本善,只是,人性自私。我们希望医者仁心,但前提是安身立命求富贵,毕竟学医不易,这也是理所当然;我们希望患者尊医护医,但前提是药到病除,毕竟生存不易。满足医患双方的这一点点小私欲,中国的医疗体制才算是不忘初心,医患关系才能“民德归厚矣”。[详细]

 国人对医患关系的认知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今天可以为伤医事件批评患者,明天就可以为过度医疗叫板医生,仿佛医生和病人天然是对立的双方。然而事实上绝大多数求医者对医生是抱有善意期待与尊重的,而医者也绝大多数是认真负责、恪守职业道德的。正如上文所说,真正应该承担原罪的,是医疗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