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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之死能改变些什么吗?

新闻背景

  最近两天,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魏则西之死引发滔滔舆论。这位21岁的滑膜肉瘤患者经历了漫长痛苦的放疗和化疗后,于2016年4月12日安静辞世。滑膜肉瘤是一种恶性肿瘤,转移性强,目前难以治疗。魏则西生前在传统的治疗手段无望的时候,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接受一种号称为“最先进技术”的“生物免疫疗法”,在耗费20多万元后,被寄予最后一线希望的DC-CIK疗法,并没有挽回一个年轻的生命。

责编:夏熊飞

在魏则西之死与DC-CIK之间的逻辑关系没有证明之前,建立在这般前提之下的所有推断,都是“空中楼阁”,其现实价值可想而知。客观来说,此事当前能够认定的最大问题,则是虚假宣传,则是骗钱,这所拷问的,是百度的企业责任,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监督此事件,武警医院(包括承包科室)存在的瑕疵就是夸大宣传。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武警医院所想的,更不是武警医院唆使的。武警医院包括整个有对外合作的医疗机构,都应加强监管与准入,不仅如此,还应重视日常的宣传。
  
这就是说,审视魏则西死亡事件必须回归理性渠道,而不能陷入漫天的情绪之中。毕竟,有理性的审视,才会有理性的探讨与共识,也才能通过努力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而一味地进行情绪上的批评与质疑,除了看起来很解恨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实际价值与推动作用。[详细]

医疗卫生竞价排名拷问商业底线

魏则西之死令这个五一的网络熙攘非常。综合来说,魏则西之死综合了太多的因素,有公立医院的问题,有民间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为,也有百度推广的因素,当然相关机关部门也难辞其责。但笔者以为,如果非要在此次事故中来个排名,得出点什么结果,那么,我想让百度竞价排名寿终正寝最为迫切。
  
  百度推广以及其竞价排名被质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不久,百度把贴吧使用权卖给商家医院,来牟取利益,从而引起公愤,使得百度迫不得已宣布以后停止出售医药类贴吧的管理权限。当时舆论就指出百度的盈利模式是在作恶。此次魏则西之死更是证明了这点,它拷问的是企业的商业底线。
  
  毫无疑问,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赚钱并不可耻,但这一切都应建立在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不作恶的基础上。比如谷歌也做商业推广,但谷歌的广告投放方式和百度竞价排名却有着鲜明的不同,谷歌投放的广告首先不会过分夸张醒目,它更不关联自己的搜索结果,而是通过关联合作网站相关内容进行广告投放。这样公众在搜索时,就会明白什么是事实,什么是广告,就不会被虚假广告所哄骗。 [详细]

魏则西之死,拷问企业责任伦理

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大企业当有大责任。这种责任,不是不作恶,也不是面对恶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坚守企业伦理,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思量,该如何饮水思源,回报社会。将贴吧卖给生意人更能有利可图,开发竞价排名则可坐地生财,问题是,如果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如果挥霍信任、丢掉责任,企业还能走多远?
  
  网联网企业如此,其他企业亦是如此,医院更是如此。南宋名医张杲说过,凡为医者,须略通古今,粗守仁义。绝驰鹜利名之心,专博施救援之志。如此则心识自明,神物来相,又何戚戚沽名,龌龊求利也。其实求利很正常,但是不能见利忘义,面对孤苦无助的患者仍然利欲熏心,谈何宅心仁厚? [详细]

公正,多少丑恶假汝之名以行

去世前,魏则西在知乎上向这个世界发出了“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的悲呛疑问!最大的“恶”是什么?是流着肮脏血液的资本吗?是人类自私的本性吗?是百度和莆田系?亦或,还有其他?按收钱的多寡,对医院进行排名并向社会推广。百度的这种竞价排名被骂得狗血喷头。百度这个互联网公司,靠竞价排名赚到了白花花的银钱,财大气粗,盛气凌人,其中难免满布肮脏。
  
  可是,理智告诉我们,竞价排名固然恶心,但目前严格来讲仍不算违法。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只能骂它缺乏商业道德,不要脸,没底线。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同一重量级的对手来与百度竞争。试想,如果有另外的一家或多家搜索引擎可以为人们提供充分的资讯,人们可以根据这些资讯寻找合适、靠谱的医院,不必依赖百度一家,百度还能这样翻云覆雨、收钱收到手发软么?

 

最大的“恶”是什么?我认为,在战时,人性之大恶,是那些血肉横飞的、侵犯和剥夺生命的行为;在平时,人性之大恶,包括自私借公正之名以行,以及不受监督的权力和缺乏道德血液的资本合谋。 [详细]

 2003年,湖北青年孙志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结束了收容遣送制度。今天,魏则西之死,能否撼动医疗卫生竞价排名的“不道德”商业模式,又能否唤醒企业的责任与伦理觉悟以及促使相关的职能部门及时补上监管的短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