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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也是权力任性

新闻背景

  在今年的两会上,人们注意到,“为官不为”20年来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在总结2014年工作回顾时对“懒政”问题直言不讳: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责编:刘艳秋

“为官不为”首入报告敲响警钟

这次,“为官不为”20年来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散发出强烈的信号意义。建设服务、法治、责任、效能、廉洁政府,必须在干部队伍中产生这样一个心理预期——干部不只是贪污受贿才会受到惩处,在现有岗位上长期“不在状态”,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守摊子、混日子、跑门子、乱班子、结圈子,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等,同样要受到党纪政纪严厉问责。

  

治理“为官不为”需“约束”与“激励”并举。所谓“约束”,就是要铲除滋生“为官不为”的土壤,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同时优化竞争、监督等长效机制,完善选拔以及劝勉制度。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者,及时约谈诫勉、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所谓“激励”,就是导向鲜明,对实绩突出者大力褒奖,给想干事的人以机会,能干事的人以舞台,干成事的人以荣誉。[详细]

“为官不易”的实质是私心过重

“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想法和行为,说到底是党性不纯、私心过重的表现。就是因为有些干部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往往不是党的号召、群众需求和中央要求,而是个人的得失荣辱。“怕担责任”的思想说到底就是由于惧怕做事出差错而“丢帽子”、“丢位子”,就好比一个人下雨天怕滑到,于是滑倒之后索性趴在地上不起来了。

 

还有一类“走神干部”,心思不是放在本职岗位上,不是放在为人民群从办实事上,而是整天琢磨怎么“拉关系、建人脉”,显然,这些一事当先总是考虑个人利害得失的党员干部,恐怕早已将集体利益、党性原则抛到爪哇国去了。 [详细]

惩治“为官不为”需要对症下药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严词告诫官员: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若真要深入分析,我以为重点应落在成因上。病因明了,才能对症下药。

  

成因之一,是因为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老章程不灵,新章程不懂,有些官员纵然想为,怕也不知如何去为,因而就难免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成因之二,是因为问责力度逐渐加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成为不少官员的行为准则。成因之三,是因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灰色收入没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少了,在有些干部那里,坏事不敢干,好事不想干,结果就什么事都不干,因此“为官不为”了。[详细]

打赢治理“庸官懒政”的战斗

治理“庸官懒政”是必须打的一场战斗。如何打这场战斗,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已经提出了很好的“战法”。

  

以“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为抓手。“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就是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标准和方法,形成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公开曝光”为手段。对“庸官懒政”公开曝光的前提是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以“坚决追究责任”为促动。“坚决追究责任”,一方面是追究“庸官懒政”当事人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追究党委领导主体责任不落实、纪委领导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责任。

 

打赢治理“庸官懒政”的战斗,对广大官员而言,需提高认识,主动向自己身上的不良作风宣战,为建设廉洁高效的党政机关作出应有的努力。[详细]

 “为官不为”也是一种权力任性,虽说权力行使只要不越界、不过度,都是合法的,但消极作为同样应该受到追责,在其位,谋其政,屁股坐在官位上,脑袋却顶不起官帽,这样的官员要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