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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载则无利”不该是宿命

新闻背景

  9月27日,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扣河南民权县超限站,并被下达3万元罚单。期间车主多次交涉,但对方表示罚款不能减免。11月24日14时,张高兴夫妇(货车车主)同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张高兴已死亡,其妻仍在抢救中。据死者家属消息,民权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4日夜已派员赶赴民权参与调查,女车主没有脱离危险仍在抢救中。(11月25日中国广播网)

责编:刘艳秋

远离恶之平庸才能摆脱互害循环

司机车主认为,超载一点没什么,执法人员觉得,缴纳罚款就可以,每个人故意或无意的轻微违法,或者考量现实情况的疏忽,最终却会酿成车毁人亡的事故,车主司机也可能被逼上绝路,执法人员则丧失了公信力。这就是阿伦特所说的恶之平庸,即每个人把自己当做交通运输业中按部就班的一部分,但由于体制弊端和以罚代管的潜规则横行,他们违法或守法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物流成本、生命安全、公共安全。别人的财产生命,只是车主的超载和官方的罚款,他们体会不到其他人因此遭受的苦难。 [详细]

“超载服毒”是公路乱象的缩影

舆论哗然之后,执法一方总是遭到一边倒地鞭挞,然而不得不回答的一个疑问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难道错了?运输谋生的确不易,然而如果一味地放纵,如果超载货车在高速上引发了连环车祸,如果超载货车最后压倒的是脆弱的校车,那些义正辞严者又该作何感想?显然,以死相争固然令人扼腕,却无天然正义,尚需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看执法环节是否经得起推敲,是否有人们想象中的黑幕。

 

在这场超载与罚款的赛跑中,车主们毫无安全感可言,那点儿剩余的利润一旦遭遇不测,便瞬时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就这样,他们发现即使牺牲了自身安全与部分利润之后,仍然无法在法律法规与潜规则之间从容地生存,“出事儿”几乎成为等待他们的一种必然宿命。[详细]

别让货车超载被罚自杀的悲剧再发生

治理超限必然是个长期的事情,被逼到无路可走至少是不应该的。但不管怎样,监管部门对超载车辆主要的任务不是罚款,而是治理。治理的手段有很多,罚款只是其中一项。对于相关部门而言,超载罚款不能成为一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特别是不能让罚款和超载之间的恶性循环加剧。很多司机被罚款后,只好更多地超载,以弥补这笔损失。于是罚款——超载就成为一对“难舍难分”的因果关系。

  

解开这个死结,确实不仅仅是超限治理部门一家可以完成的,这涉及到公路运输、物流行业、税务等多个部门。希望更高层面能够尽早拿出解决该问题的方案。[详细]

不超载则无利背后是畸形的物流费用

超载的背后,其实是长期存在的畸形的物流费用。很多超载货车的车主都有过类似的说法,即,如果不超载,“根本无利可图”。换句话说,超载的目的不是或者不仅仅是为了追求超额利润,而是为了谋求“合理”的利润,谋求让自己不赔的利润。而之所以必须靠超载才能谋利,是因为不超载不能谋利,不超载不能谋利是因为物流费用过低,或者是因为物流费用无法作为运输成本加入商品的最终售价中去。

  

这是一个互为因果的传导过程——最终商品价格低,压缩了超载者所载原材料或成品的物流费用,物流费用过低,导致货车车主不得不通过超载的方式获取利润。而这部分利润,原本是应该通过正常途径获得的。[详细]

  司机服毒是因为罚款,而罚款是因为超载,超载又只是为了能赚钱,就是这么一个“不超载则无利”的宿命,把几乎每一个司机都引上了超载与罚款的死亡赛跑,不论谁赢,都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结局。在这个解不开的死循环里,谁又不可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