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英)湖南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解决湖南复杂水问题、筑牢“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的现实需求。3月23日上午,湖南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召开,湖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向社会发布相关情况,全省5公里以上的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在今年年内将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
什么是河长制?简而言之,就是省市县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体系,从而推进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协调和综合整治平台,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等突出问题。
詹晓安介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以湘江保护与治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的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出台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为全省推行“河长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2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项主要工作任务。
制定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7%,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支流及洞庭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90%,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
明确省委、省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担任总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和副省长戴道晋担任副总河长,省领导分别担任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和洞庭湖(含长江湖南段)省级河长。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该行政区域内河长,同级负责人担任相应河流河段河长。
詹晓安表示,全面推行河长制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通过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群众参与。采取“一河一河长、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和“一月一晒、一季一督、一年一评”的工作措施,利用“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杠杆,强化地方政府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调动相关职能部门河湖管理保护的主动积极性,发挥广大社会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尽最大努力把全省的河道湖泊管理好、保护好,让“一湖四水”更好地造福三湘儿女,更快实现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发展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