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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王洁)每天下午4时,是不少幼儿园和小学生放学时间,当孩子们兴高采烈地准备返回家中,许多前来接人的家长却因此愁眉不展,因为大部分单位的下班时间是下午5时30分至6时。两边时间不对称,那么谁来接孩子?谁来照看孩子?这成为家长们的心病。昨日,省政协委员张勇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幼儿园和小学中低年级放学后,为在校托管时间,在托管时间内由学校安排专人值守。
张勇建议,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明确将幼儿园和小学中低年级的延时托管责任收归幼儿园和小学。明确幼儿园和小学中低年级放学后,为在校托管时间,在托管时间内由学校安排专人值守,收取一定费用(标准由省物价局核准)。此项费用由家庭和政府各承担一半。
同时,对于不需要延时托管的孩子,家长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在托管时间内收取任何费用;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一定的编数和职数,保障公办幼儿园和小学托管工作的人力资源需求;对于积极响应延时托管政策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给予税费减免方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