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长沙县:超限运输动画片
  • 湖南将实施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
  • 治超宣传片: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 视频:湖南三年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55万多台次
  • 视频:路警联动多管齐下 让车辆行驶道路更畅通
  • 视频:湖南从源头治理 货车超限超载“驶”不得
  • 图解:湖南强力推进治超 打造湖湘平安路
  • 高位推动 精准施策 集中治超的湖南实践

“精准发力”实现湖南治超攻坚跨越

这三年,治超从过去的举步维艰转变为日益常态化,从公路部门一家之事转变成大家之事,从单一的“人海战术”转变为以科技为手段的“智慧”治超,从“要我治超”转变为“我要治超”。 ...[详细]

更多>>
 
  • 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
  • 严重危及行车安全
  • 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引起恶性竞争
  • 严重降低公路使用效率 污染环境
  • 严重扰乱国家养路费和路桥收费政策
  • 严重影响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大缩短了公路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 数据表明:一条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的高速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使用年限将缩短90%。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公路基础设施损坏超过300亿元。

相关数据显示,一条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的高速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使用年限将缩短90%。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公路基础设施损坏超过300亿元。

车辆超载超限,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从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超限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发生危险。据统计,70%的货车事故由"两超"引起,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与"两超"直接相关。

由于运输市场运力供大于求,竞争激烈,承运者为争揽货源,竞相降低运输价格。压价的结果使社会必要运输价格低于正常运价水平。为了弥补降价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采用多装和逃避交通规费的办法获得补偿,使运力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拉不到货的车主则以更低的运价争揽货源,又以更多的超载来减少亏损。于是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

超限车辆一般车速都很低,有的不足40km/h,由于走不快,且由于超限车的车体大,影响后车通行,常常造成交通阻塞,使公路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特别是高速公路,对货车的设计时速一般在70公里以上,而严重超限车辆一般只能行驶三四十公里,有的更低,造成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尴尬局面。另外,超限车辆由于荷载大,在起步、爬坡时大冒黑烟,造成路面和环境的污染。

由于所有公路收费都是按车辆核定的吨位收费,超限车辆装载量超过核定的装载量,使平均每吨位实际交费额减少,降低了单位运输成本,这样,在同样运价水平时,超载运输者就可获得比守法经营者更多的利润。对于国家来讲,漏征了大量规费,对于遵纪守法的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运输者为了提高其利润水平,降低运输成本,少交费,是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

因为竞相超限运输,部分汽车制造厂家被利益驱动,迎合市场,非法生产"大吨小标"汽车和非法进行汽车改装,使超限运输呈规模化,进一步加剧超限运输。同时,由于国家对运输市场的调控力度不足,法规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对车辆超限现象及时予以整治,放任了对超限车辆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运输市场的无序竞争。

 
 
 
 
 
 
 
 
 
 
 
  • 北京
  • 山西
  • 四川
  • 河南
  • 浙江
  • 陕西
  • 江苏

2016年9月以来,在完成度治超计划的基础上,北京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京津冀治超一体化工作,构建三省市治超联防联治防控格局,发布《京津冀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和《京津冀违法超限运输案件移送处罚暂行办法》,开启了新一轮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的新局面。
根据部署,京津冀三地将联合执法,利用一至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非法改装车辆治理、车辆运输车治理三个专项行动。到2017年底实现普通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2%以下;高速公路超限控制在0.5%以下。到2020年底实现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基本消除。

截至2016年8月,山西省在全省已开通的287处高速公路匝道入口全部安装了"双车道"不停车快速检测系统,设置198处公路超限检测站、130套无人值守治超监测系统,对车辆装载行为进行全天候监测。
在考核、问责方面,山西省不断加大力度,将治超工作纳入了全省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县主要负责人严肃约谈问责;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大面积反弹或因此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该地区实行交通项目限批。2016年,山西省干线公路车辆超限率为0.007%,大大低于0.2%的控制上限,治理效果明显。

2016年9月,四川省交通、公安、质监、经信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四川省深入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超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表。
为细化实化治超工作措施,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工商、交通运输、质监、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车辆生产、销售、维修、装载、检测、入户等六大源头环节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起""1+N+X"的治超体系。通过盯牢治超链条中的高速公路这一重要环节、在国省干线重要节点合理布局并建设N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和不停车自动检测系统、以县为单位排查梳理货物装载地X个重点源头,全面禁止违法超载超限货车进入高速公路。

河南省治超采用了货运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该系统可以自动上传超载记录至运管系统和交警系统,只需一秒钟就能测出超重超速率,实现了"精准治超""科技治超"。根据系统检测结果,凡超核载质量3%以上,每吨罚款800元,并与营运证年审挂钩:年审时需全部上交罚款,否则营运证不予审验,车辆年审不予审验。
根据计划,今年9月底前,郑州市区30处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将全部建成投用,届时郑州市将实现科技治超全覆盖。今后,河南省凡新增建设的国省干线,都要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作为建设的内容进行规划设计,全面实行不停车治超。

浙江省于2014年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按照"一个市一个试点县"的工作思路,先后形成了宁波、绍兴、临安三种模式,各市在普通国省道上先期建设货车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并以此检测系统为依托建立相应的执法信息系统,试行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从各市开展情况看,实践效果较好。
为确保试点经验有序推广,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国省道公路货车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计划》,计划用6年时间(2015年至2020年)建设货车超限自动检测系统310处,共1130个车道,实现每个县(市、区)均设置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同时出台了《新改建公路、航道、场站、码头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意见》,将非现场执法设施与公路、航道、场站、码头等交通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同步管理"。

通过优化源头监管方式方法,陕西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和"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增强了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货运驾驶员的常态化监管。
2016年9月,"陕西源头治超"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启动,扫码即可快速查询货车"黑名单"信息。据统计,2016年,陕西省微信信息平台共接收公路管理部门及外省抄告违法车辆信息案件2247起,按照"一超四究"制度处置1154起,将653起列入黑名单管理,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为推进"诚信治超",江苏省建立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开展全省治理超限超载信息平台建设研究,通过"黑名单"自动报警提示,查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超限运输许可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与工商、税务、银行、保险、法院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责任主体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参照公安有关经验,研究制定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 美国
  • 德国
  • 日本
  • 韩国
  • 澳大利亚
  • 南非

早在1913年,美国就通过了第一部限制车重的法律。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进行超载货车对道路的损害研究,建立了严格法律制度,广泛采用车辆静态和动态称重设备对车辆超限情况进行检测。美国约有1000多个动态称重站,采用照相机和路边控制器技术,与高速公路巡警车中的笔记本计算机相连接,对货车进行检查,可及时观察数据和鉴别超载车辆的身份。目前,美国的超限超载车辆约占被检测货运车辆总数的3.5%。 美国处理超限超载车辆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向违章车辆发出违章传票,确定罚款金额,并辅以交付路产补偿金、被列入驾驶人和运输企业不良记录档案等其他惩罚措施。二是卸载或均载,移动货物直到轴载不超限。三是对严重超限超载或屡次违章者采取司法行动,包括刑事诉讼、短期拘留和多达1年以上的监禁。

德国联邦货物运输局设有专门机构,管理超限运输车辆,有权扣留并处理违章车辆。在8个州设有分部,还设有3个小型机构对车辆违章罚款进行处理。在全国1.1万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共设有700多个检查站,对车辆超重、装载尺寸超限、驾驶人超时行驶、危险货物运输等进行检测,对违章车辆有权扣留并进行处理。如对超限运输驾驶人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一次被发现驾驶人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第二次被发现将面临三个月的监禁;一年内发现超限三次以上的驾驶员,将吊销驾驶执照,登上"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此举使得没人敢开超限车。

在近40多年内,日本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限制标准采用了长期稳定不变的政策,对运输车辆有严密的法规进行约束,实行"一超三罚"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广泛使用固定或移动称重设备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除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有测量轴载的电子秤,大型货车还安装了货物自动侧重仪。在实施惩罚的手段和方式上,日本实行"一超三罚"制度,即罚货主、罚运输企业、罚司机。
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日本对超限超载行为在采取终止超载车辆通行、卸载放行等措施外,最高处以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或3年以下徒刑。

韩国政府在全国设立了400余个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目前,韩国超限超载车辆仅占被检测货运车辆数的1.5%。
韩国从1973年7月开始对重车实行重点检查。该国法律规定,对超限行驶者或强迫驾驶人超限运营者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200万元韩币(约合人民币1.5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车辆或妨碍检测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700万元韩币(约合人民币5.2万元)罚款。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将被公路部门直接引导至法院接受法律惩处。

在澳大利亚,对超限超载的处理方式一般是修路,即按承运货物的起点到终点,负责修理该路段所有的损坏路面。
罚款当然也是主要的方式。澳大利亚出现超载违章的处罚要从是否是初犯,超载额度大小和运输行为属于个人或企业法人等三个方面逐项考虑最终裁定额度。如果超载额度没有超过限定重量的5%,而且驾驶目的属于个人行为,并且是初犯,那么被处罚金额最少约1100澳币,折合5500左右人民币。

在此之上,每个条件的变动都会让罚金提高。如果超载额度超过20%,并且是某企业第二次以上的违章,罚金将会从55000澳币,约合275000人民币开始起跳,之后每增加1%的重量,额外还需要加罚5500元澳币。但通常在实际判例中,地方法院一般直接按照自身最高罚款限额55000澳币封顶处理。

南非非常重视车辆自动称重技术的研发工作,将电子秤应用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电子秤可以对时速不低于10公里的重载车辆进行自动称重,并显示在重载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上,管理部门据此对这些超重车辆进行卸载和处罚。这一技术系统在近10年来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南非超限超载车辆的比例已下降到10%以下。

2016年9月以来,在完成度治超计划的基础上,北京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京津冀治超一体化工作,构建三省市治超联防联治防控格局,发布《京津冀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和《京津冀违法超限运输案件移送处罚暂行办法》,开启了新一轮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的新局面。
根据部署,京津冀三地将联合执法,利用一至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非法改装车辆治理、车辆运输车治理三个专项行动。到2017年底实现普通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2%以下;高速公路超限控制在0.5%以下。到2020年底实现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基本消除。

 
红网交通频道出品 策划:章尧 编辑:盛学运 陈珏 设计:许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