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张红伟夫妇在睡梦中被人掳到墓地控制近4个小时,回家后发现房屋已被拆。新郑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通报称,主要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其他涉事人员正在调查中,涉事村村主任停职接受调查。张红伟最新表示,“自己的行为犯了错误,对不起政府。”此前是“只顾个人利益,没有考虑到重点工程的重要性。”此外张红伟称,已经和当地政府就赔偿达成协议。张本人表示:“我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
非法强拆的性价比
有路不走,却执意铤而走险,背后一定有利益考量。首先,相比地方政府,法院更具中立性与独立性,强拆申请未必获准,且貌似不尽合理的补偿方案可能因此而获得舆论关注,进而有引发其他拆迁户集体诉讼的可能;其二,即使强拆申请获准,也需要经历相对漫长的质询与调解过程,而对于工期已经耽误20天的地方政府而言,时间与金钱成本未免过大。诚然,野蛮强拆也有风险,甚至可能因舆论沸反而引发上级问责,但与走法律途径看得见的“麻烦与不确定性”相比,性价比显然更高,只要不出人命且积极善后,似乎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许正是基于以上考量,野蛮强拆才一再上演,甚至成了有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次优选择”。在他们看来,征地前期无需听证,因为民意并不重要,勇敢者只是少数,而少数人又可以各个击破,危急时刻还可以祭出“大棒加胡萝卜”的杀手锏,总能以最具性价比的方式摆平一切。[详细]
“结果满意”一只跳不起来的跳蚤
多年前,赵作海案曝光后,沉冤昭雪后的赵作海,见人便鞠躬如也,常说的也是“对不起政府”这句话。赵作海所以成为一个对政府常怀感恩之心的人,倒不是他因蒙冤入狱获得了国家赔偿,而是作为一个傀儡他知道他的命运的提绳掌握在谁的手中。与赵作海一样,他要生存,要继续生活,他还有很多公民权利需要在当地政府的关照下能得以落实。只有让政府满意了,他才可能满意,也许,经历了一场夜半惊魂之后他所能说的只有这句正确的话了。而这点人生的感悟却是墙倒屋塌换来的,虽几经挣扎,无非都是同样的结果,不知道他有没有悔不当初的感受。
不论是“温水煮蛙”还是“跳蚤”实验,假如面对生活,我们所得之经验:个体不过只是在温水中逐渐失去感觉的青蛙或者一只再也跳不起来的跳蚤,那么,正如初秋的骄阳,穿过厚密的雾霾照耀在充满暴力的黄土地上一样,只好沉默不语了。[详细]
“钉子户”张红伟是不是“漫天要价”?其房屋是不是违规建筑?含多少违规建筑?拆迁补偿每平米该按690元还是5000元?如果政府一方和张红伟谈不拢,无法协商,那就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法律面前,政府和自然人是平等的主体。关于拆迁补偿价格的分歧,双方最后都应当服从法庭的判决。尽管司法独立还在进行和探索之中,尽管司法和行政还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但是通过司法解决毕竟有着形式上的正义或过程正义,从而离依法治国更近,总比半夜强拆要合情一百倍、合理一千倍、合法一万倍!
很显然,河南强拆案件越离奇,我们距离依法治国就似乎更遥远。以权代法是野蛮治理暴力强拆的诱因,是社会不平等、不稳定的温床,也是寻找借口剥夺公民权利的条件。只要依法治国不能成为现实和标杆,法律权威、社会公平成为笑谈,我们每一个人都将迟早成为“张红伟”。[详细]
这是一个公共事件渐次脱敏的时代,权力部门借当事人之口止歇事端,这自然是危机公关的题中之义,但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来,无论越俎代庖,抑或亲身出面,但凡360度大转弯的说法,不仅不会平息事端,反倒令人窥见欲盖弥彰的尾巴;二来,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不是公共事件翻篇的重点,舆论关切的部分,是权力作为与公共利益的秩序。强拆悬疑背后的责任和利益关系不能厘清,那么,就算冲突双方撒娇抛媚眼、乃至“义结金兰”,恐怕也并不会挡住公共监督的脚步与目光。
令人惶惑的一句“对不起政府”,敢问地方部门怎么看?[详细]
半夜拆了人家的房,最后还让人家“声泪俱下”地说一句“对不起政府”,这真是“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的现实翻版。当事人的“道歉”究竟是发自内心还是迫于压力之举,明眼人一看便知。只是这样的“道歉”,就真的让当地政府部门的强拆变得合情合理合法了吗?我想更多的是在自欺欺人罢了。“理”并不天然站在政府这一边,强拆也不能总是政府有理,这是每个政府部门都应该明白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