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主持召开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迅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统筹部署相关工作。郴州将坚持“五个一律”,严厉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4月23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市贯彻落实意见,并制定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在省委、省政府“三个严禁”的基础上,郴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个严禁”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郴州通报4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目前,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已成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也将建立相应协调配合机制,相应成立专治办。郴州将分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监督检查三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中,郴州将强化问责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专项治理开展以后,仍然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滥发津补贴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专项治理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隐匿不报、或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廉政档案,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实行“一票否决”。(郴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