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8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王宏婷 通讯员 刘平 王君)今天,湖南省在51个贫困县启动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帮扶1户贫困户可获5-10万元贷款,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用,财政将最高给予80%的补贴。预计一年内发放贷款金额超过15亿元,带动10万以上贫困户增收致富。
试点工作启动会在邵阳市召开,湖南省副省长戴道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湖南分公司签订五方框架合作协议。试点银行、保险公司分别与第一批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
会上,戴道晋强调,在51个贫困县启动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是财政金融支农精准扶贫的创新之举,财政银行保险三者联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金流向企业、企业发展产业、产业致富农民”的利益传导,将有效缓解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帮助贫困农户持续增收、脱贫致富。
戴道晋要求,与会代表要认真理解吃透政策,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一是把握好“力度”与“节奏”,按照任务目标,初步预期一年内发放贷款金额超过15亿元,带动10万以上贫困户增收致富。二是要把握“规范”与“效率”,要优化审批流程,提供便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路。三是把握“扶穷”与“帮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载体,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是根本出发点。切实防止出现扶大不扶小、扶富不扶穷、扶企不扶贫等现象。四是把握好“创新”与“风险”,作为一项创新性、具有杠杆效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同时也要坚持联防联控,守住风险底线。要建立健全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抓好宣传培训,强化监督考核。
试点覆盖51个贫困县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发布的《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在51个贫困县参与精准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用于扶贫产业项目的贷款(不含扶贫小额信贷)时,以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保单作为担保的方式向投保人发放贷款,当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贷款申请人,要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产业致富。试点银行要有满足精准扶贫贷款保证保险需求的信贷产品等,试点保险公司要有满足精准扶贫贷款保证保险的保证保险产品等。
每帮扶1户贫困户可获5-10万元贷款
“我申请到了50万元贷款,只花了两周的时间。”湘西州保靖县押马大棚蔬菜合作社理事长胡竣胜今天到会场签订了银行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他开心地说,这个政策犹如一场及时雨,今年蔬菜受灾严重损失大,这下有了周转资金,缓解了燃眉之急,也能保证贫困农户的蔬菜款和工资及时发放到位。胡竣胜是90后回乡创业大学生,他的合作社带动了1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成了此次政策试点的首批受益者。
试点《实施方案》提出,贷款额度根据带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等因素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按每帮扶1户贫困户5—10万元的额度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试点银行及保险公司最终根据精准扶贫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经营管理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根据扶贫产业项目生产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对于用途为大型农机具购置、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从事林业、果业、茶叶等回收期较长作物种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申请贷款保证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用,财政将最高给予80%的补贴。
设立精准扶贫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万元
省财政厅、省农委和省扶贫办发起设立精准扶贫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试点业务开展提供风险保障。
专项资金按照与贷款金额1︰40的比例进行配置,初始规模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大额存单的形式存入试点银行。其中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的100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从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安排的1000万元用于46个贫困县(其他5个贫困县已于去年试点)精准扶贫以外的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使用,专项资金具体使用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当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出相应阀值时,由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根据赔付率超出的区间范围对保险公司和银行进行补偿。
“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和扶贫对象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表示,精准扶贫“财银保”政策试点启动,进一步创新了省财政金融扶贫工作新路径,一是要在对象方面,甄别好“一链三主体”,在“财银保”政策链条上,有三个关键主体即:贷款申请人,试点银行,试点保险公司。二是在流程方面,梳理好“五环节三限额”,即,合作金融机构对接,申请人资格确认,贷款申请,实施贷款调查及审批,贷款发放。贷款限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保险费率不高于贷款本息的2%。三是在政策方面,落实好“一补偿两补贴”。省财政统一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银行和保险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风险,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80%,对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费予以50%的奖补。
附:申请流程:
1、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合作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的对接机制和运行模式,并签订合作协议。
2、申请人资格确认。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当地县级扶贫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资格申请表》,扶贫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初始确认其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3、贷款申请。经县级扶贫部门确认后,申请人持《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资格申请表》向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和贷款保证保险投保申请。
4、贷款调查及审批。银行与保险公司分别对贷款申请人进行独立资信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独立审核。对于同意承保的,保险公司向银行出具《承保意向书》。银行收到《承保意向书》后,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就是否同意贷款以及贷款条件给出明确意见。
5、贷款发放。贷款审批通过的,银行将《贷款审批单》签章后发送保险公司,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保险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相应保费,签发《贷款保证保险单》。保险公司应将保单证本、保费发票等材料于出单三个工作日内送交银行,银行在收到保险单并核实放款条件后,将贷款一次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分笔发放。银行和保险公司不得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