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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是湖南省乃至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频发区。2001至2014年的14年中,绥宁县就发生了24次大的山洪地质灾害,平均每年1.7次。特别是2001年6月19日暴发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山洪地质灾害,死亡124人,直接经济损失5.6亿元。今年6月18日4时至13时,绥宁县普降暴雨到特大暴雨,最高降雨量达268.2mm,25个乡镇中有13个乡镇严重受灾,受灾人口20.56万人。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达2.15亿元。比较绥宁县最为严重的2001年“6·19”特大山洪地质灾害,本次“6·18”山洪洪水最高水位106.6m,比上次高2.52m;洪峰流量1700m3/s,比上次大630m3/s;降雨强度比上次更强,通过邵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计算得知,暴雨中心大溪站6小时雨量频率达500年一遇。面对超历史洪水,绥宁县始终遵循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最高原则,超前谋划,防重于抢,依靠科学,强化落实,成功实现了在大灾面前不死一人的目标,把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灾害发生后,省市及部门主要领导亲临绥宁县安灾区视察,对绥宁县防汛抗灾经验给予高度肯定。主要有五点成功经验值得推介和学习:一是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确保避灾躲灾意识入脑入心。防汛防灾知识早普及,防汛防灾演练早落实,防汛防灾预案早规范;二是洋办法与土办法相结合,确保预警预报调度组织科学严密。健全预警预报体系,规范预警预报发布机制,强化防指统一调度指挥;三是分块负责与逐户清理相结合,确保群众转移不漏户不漏人。群众转移责任到人,特殊群体重点看护,地毯式清理不留死角;四是健全责任体系与刚性追责相结合,确保责任不悬空、不断档。健全防汛责任体系,严格督促检查,严格防汛问责;五是群众自救与应急抢险相结合,确保解危救困有效有序。平时防汛抢险知识的普及,群众自救能力普遍增强;同时,从洞口、城步调集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面对下阶段全省防汛抗灾形势,副省长、省防指指挥长戴道晋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和推广绥宁经验,全力做好山洪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