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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专题:12.4 国家宪法日
红网株洲12月5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 通讯员 马剑 邓鼎妮)12月4日上午,以“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湖南株洲神农广场举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而株洲作为全省唯一的法治建设试点城市,早在2008年就已经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不仅连续四届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三度捧回“长安杯”,而且普法工作连续三届15年获得全国先进城市称号,是全省唯一获得““三连冠”的市州,为法治湖南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
株洲市委书记贺安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要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株洲;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一切国家机关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准则,肩负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当天,共有来自全市逾30个单位的60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并在展板上现场签名。
株洲市领导刘力量、张雄、谢清纯、蔡溪、刘柏生、唐向阳、何剑、胡波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