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各地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近期,三湘风纪网上就发布多地的警示教育新闻,长沙市、湘潭市、省应急管理厅等单位纷纷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警示教育是加强反腐败工作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最直观的一种方式。各地各部门也都把警示教育纳入重要的工作部署,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但是,在密集的警示教育之下,良莠不齐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一些地方和单位把警示教育变成了“义务教育”。一些廉政课堂如学生的兴趣培训班一样在各地如火如荼地盛行,如流动廉政党校、廉内助培训班、廉洁小卫士培训班可谓是种类繁多、“琳琅满目”,这样的培训班不仅让授课人员“忧此且疲”更让各级党员干部穷于应付。有的单位,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纯粹“应付”检查工作,只简单找些案例、放个片子应付了事,场面热热闹闹,内容空空荡荡,组织者漫不经心,参与者满不在乎,这样的警示教育,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警示教育就像“啄木鸟”一样,有助于提前发现问题,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的案例对干部进行提醒警示,让党员干部从身边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受到更直观地警醒,有助于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夯实反腐倡廉基础。
如何让警示教育起到震慑人心的作用?笔者认为还的在内容、形式、方式等方面推陈出新。在教育对象上要因人因事,针对不同层次人群开不同的廉政教育,比如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提醒性的黄色预警教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管理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上的党员干部,应该通过典型案例加强红色预警。在教育节点上要体现人文关怀,改变过去说教式的教育。比如在领导干部任前,重在提醒,重在廉政知识的掌握,可以开展集体谈话、知识测试等活动;在节日期间,则重在温馨提示提醒,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等途径,在祝福中让党员干部牢记党纪法规。在教育内容上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特别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时,就应该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不要用部级干部的典型案例来警示科级干部,级别上的不同,有时不一定能起到警示作用。在教育方式上要新颖、鲜活,可以通过廉洁家风座谈、走进廉政教育基地(如参观监狱)、现身说法等更多“零距离”教育方式,更能增强党员干部的认同感,增强警醒作用。
警示教育不是演戏,更不能抱着看戏的心态投身警示教育当中。作为组织者,应该要找准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作为参与者,更应该要有强烈的“代入感”,在“移形换位”中增强教育,加强警醒,这样的警示教育才有意义!(安仁县纪委监委:黄祥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