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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涟源市纪委市监委严肃查处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涟源市杨市镇原堤基村党支部书记彭长文、定补干部彭海康违规发放补贴、送情送礼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在明知该村举债的情况下,原堤基村违规发放2015年、2016年村干部补贴27500元;2012年至2016年,为给村上争取项目资金,原堤基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开支6450元用于请客送礼。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彭长文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年处分,彭海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
2.涟源市金石镇岩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朱乐人、现党支部书记曾楚清、村主任雷康雄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岩江村违规发放村干部、驻村工作人员补助77500元。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朱乐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曾楚清、雷康雄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涟源市斗笠山镇丰瑞村党支部书记肖沙洲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6年,丰瑞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村干部补助工资130041.2元,其中肖沙洲违规领取30511.2元。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肖沙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涟源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