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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在接受任务后未处理,且在镇扶贫办三次催促其整改后,一直未完成整改,最终刘某因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被通报批评;马某因上报扶贫资料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被通报批评……”近日,大通湖区4名党员干部因在扶贫工作中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等原因被通报批评,这是大通湖区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一个缩影。
“群众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看在眼里、明在心里,嘴上不说、心里痛恨。因此,我们将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当前监督执纪重要内容,重点整治、严肃问责。”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今年以来,大通湖区从各乡镇纪委及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抽调8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暗访组,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走村入户,严查帮扶不实、搞形式、走过场、摆架子、“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力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广泛搜集相关问题线索。
此外,该区纪委监察工委还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周督办、月通报,2018年1月至今,全区共发出通报8起,通报120余人次,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7起,立案1人,组织处理16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委:鲁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