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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斯哲 何星辉 编辑:黄思哲 2019-01-18 16: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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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到很羞耻,村里出了个这么大的案子,我作为村两委的班长,没有带好这个班子,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吸取教训,教育身边人,敬畏纪律、敬畏法律……”新田县枧头镇新夏荣村支部书记夏贵旺面露愧色地说道。

  1月16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新田县监察委员会办理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该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搬进庭审现场,组织纪检干部、乡镇纪委书记、部分乡镇村两委干部参加旁听,以案明纪、以案说教。

  被告人夏某作为新田县枧头镇新夏荣村原村委主任、民生委员利用职务之便将镇里委托收缴的“美丽乡村”建设立面改造农户自筹资金176888用于赌博、日常花销等任意挥霍,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挪用公款罪。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被告人认罪服法,法庭将择日宣判。

  “参加这次旁听,给了我们当头一棒,要时刻绷紧纪法之弦,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遵守党纪国法,才能远离违法犯罪的高压线。”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

  “作为我县监察委成立后的第一案,本案为我们如何探究纪法融合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作为一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扑下身子,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提前示警,治病救人,避免我们的干部犯更大的错误。”龙泉镇纪委委员刘晋说。

  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组织开展走进庭审现场旁听活动,旨在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闭门嘴上说教,不如现场以案说纪,‘隔岸观火’的效果远不如‘身临其境’更真实, 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更能直击内心,令人警醒。”枧头镇纪委书记曹杰说。

  近年来,该县创新警示教育模式,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年选择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组织发案单位和全县相关行业、系统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审判,建立“零距离”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以案促教,以案促防。(陈斯哲 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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