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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故事会:“老纪检”斗智斗勇惩贪腐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长沙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编辑:黄思哲 2018-12-20 11:07:5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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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岁高龄的刘炳生老人,虽已是满头白发,但身体硬朗、精神矍铄。简短寒暄后,老人从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掏出一本回忆录,回忆录里面详细地记录着他的人生轨迹:从部队转业后转辗工厂、企业等单位;1989年进入县监察局工作,见证并亲历了纪委和监察局合署办公,长期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直至退休。

  常年处于办案一线,刘炳生曾参与查办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案件。令他记忆犹新的是查办县国土局某领导受贿案。1992年前后,有群众举报县国土局某领导在老家建房的红砖材料是受贿而来,从某村集体砖厂拿来的,分文未付。县监察局随即派出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但是几番调查下来,涉案人员串供拒不承认事实,案件查办工作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反而陷入了僵局。

  “当时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举报的线索又具体可查。”刘炳生回忆说,时任县监察局局长的态度十分坚决,必须从严从快处理,于是安排老柳和我一起负责调查处置。

  刘炳生主张办案要认真、低调、稳妥,重在取证。接手案件后,他和老柳几乎通宵达旦、夜以继日研究案情,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村上给县国土局某领导的数万红砖,分文未取。涉案领导所写的借条是为了躲避党纪国法的追究。”最终,该村支书还原了案件真相。案件得以顺利办结,县国土局某领导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回忆自己的办案经历,刘炳生语气坚定地说:“查办腐败案件,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智力拼搏的战场,必须要有无所畏惧的精神,绞尽脑汁,用心思考,全心投入。”

  “黎明前的鞋印、107 的黑幕、火车站的录音、神秘的工程款……”这些颇带侦探色彩的简短语句,是刘炳生回忆录里记录的案件故事的标题。他说,“这些案件在当时都是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靠自己的执着和团队的努力,才得以件件告破,如期结案。”

  他回忆起另外一件信访件的处理过程。“那是1995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在办公室整理材料,一个60多岁的农民头戴草帽,在纪委机关楼道里面徘徊,似乎要找什么人,几次眼神和我对视又闪过,看得出他心力交瘁且心急如火!。”

  “老乡,你找谁啊?”刘炳生忍不住主动和老汉打招呼。

  老乡愣了一愣,两手扶着两边门框,怯怯的说:“找纪委同志反映问题。”然后,用沉重而绝望的声音缓慢讲述:“8岁的孙女被大货车压死了,事故处理是在乡党委副书记主持调解的,确定赔偿2800元。至今三年过去了,我仅仅收到700多元,还有2000多元被乡党委副书记截留了。”

  “走,一起下乡调查!”刘炳生将情况转告给了信访室张主任,张主任十分气愤、拍案而起。

  通过向参与事故处理的各方调查取证后,证实了这笔赔偿金确实流向了涉案乡党委副书记之手。

  “一个星期后,这位农民兄弟拿到了三年悬而不决的赔偿金,他非常感谢纪委的同志。”刘炳生情真意切地说,我深知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应该主持正义,时刻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10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他把“执纪为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当作行为准则,始终如一践行,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为人民的公仆,身处纪检监察这个特殊岗位,刘炳生始终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的份内事。”(长沙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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