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体现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和‘前哨’作用,全面推动派驻机构尽好责、履好职。”蓝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魏勇波在2018年第一季度点评会上强调。
今年以来,蓝山县以“先行先试”的姿态,积极推进派驻机构一体化建设,有效整合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力量,实行人员一体管理、片区一体划分、工作一体推进、责任一体压实,形成了上下协同、一体行动、整体提升的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执纪监督监察整体战斗力。
截至目前,全县13个派驻机构共发现监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127个,开展提醒谈话750余人次,处置问题线索69件,立案59件,结案33件,比往年同期分别增长64.29%、84.37%、94.12%,擦亮了派驻监督的“探头”。
人员一体管理,破解“角色错位”之惑
蓝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人员一体管理”,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向55个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39个授权监督单位统一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选优配强派驻干部47人,将派驻机构的人、财、物、事脱离驻在部门,由县纪委监委直接管理,派驻干部与委机关干部实现由“分灶吃饭”到“同锅吃饭”,大大增强了派驻干部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圆珠笔2盒、优盘3个、文件夹4个……这些小东西我们都不再从驻在单位拿了,这就意味着我们派驻机构摆脱了对被监督单位的依赖性,《派驻机构后勤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帮我们挺直了腰杆,摆正了位置,增强了身份归属感和认同感。”近日,该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建彪到县纪委监委报账,深有感触地说。
为加强统一管理,该县纪委监委出台《派驻机构后勤保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派驻机构在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机构干部选配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考核奖励、日常管理以及纪律与监督七个方面,均由县纪委监委统一调度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工资、福利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同等同级发放,下乡出差、学习培训、外出办案、加班用餐等按县纪委监委相关制度执行,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办案设备和办案用车等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从工作实绩、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个人加分四个方面将考核指标量化,对派驻干部和机关干部实行同步考核。派驻干部考核结果与机关干部考核结果同等运用,作为评优评先、绩效奖励和推荐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
片区一体划分,破解“力量分散”之忧
“我们一个组只有4个人,监督单位却有9个,监督对象达300余人,既要参加驻在部门的相关会议,又要开展日常的监督检查,还要查办相关违纪案件,光靠一个纪检监察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上任之初,蓝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黄锦平说道。
针对纪检监察组人员分散的实际情况,该县积极探索联片协作机制,按照“适当分类、整合资源”的原则,将全县13个派驻机构划分为3个片区协作组,实行“1+2+N”运行机制。每个片区协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机构若干个。以协作组为基本作战单元,严格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或县监委委员担任。
协作组负责对本组各派驻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考评和日常管理,并组织各派驻机构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办信办案和综合调研等工作,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排查重点问题线索、查办重要疑难案件时,由副组长在协作组内统一调配人员,若力量不足需外组配合,则由组长提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协调解决,确保派驻机构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同频共振。
通过优化组合现有派驻力量,强化集中管理和指导,变“单打独斗”为“兵团作战”,有效延伸了县纪委监委的工作“手臂”,凝聚了派驻监督合力。
工作一体推进,破解“人情干扰”之困
“请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两节前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中秋、国庆两节前夕,蓝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多轮次、交叉式明察暗访,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驻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和重要股室负责人等重点岗位,紧盯“三重一大”、审批监管、工程招标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实行“贴身式”、“嵌入式”监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前端,嵌入到权力运行全过程,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
为破解派驻机构被动发现问题和被动处置问题这一困境,蓝山县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从规范工作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减少“人情干扰”。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将问题线索分流至协作组后,协作组召集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明确承办机构、承办人及办结时间。派驻机构按照线索处置的“四种方式”提出处置意见,报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专题会议审定,避免问题线索私自留存、擅自处置等问题的出现。在查办案件时,根据案件紧要性、关联性以及复杂程度,由县纪委监委统一调度,指定相关协作组集中优势兵力突破案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今年3月份,我们组与第一协作组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和第二协作组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合作,及时核查了异地医疗垃圾非法倾倒问题,事后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这种联合办案的方式,大大地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第三协作组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云发感慨地说。
为加强案件质量把关,该县还实行片区协作组、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三级审核机制。各派驻机构自办案件或县纪委监委授权办理案件,先由协作组牵头组织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报案件审理室严格质量把关,最后提交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审定。今年以来,派驻机构经三级审核办结案件33件,纠正证据不足、程序不当等问题137个。
责任一体压实,破解“苦乐不均”之弊
“清单没出台前,少数纪检干部觉得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对主责主业工作持观望态度,进展也不大,现在我们厘清责任,工作更有动力了。”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邓从章深有感触地说。
为打造“定责明责、督责考责、用责问责”为一体的完整闭合式责任体系,蓝山县纪委监委与派驻机构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片区协作组与联系派驻机构签订《年度目标任务书》,以“签字背书”方式,给派驻机构定职责、下任务。同时,出台《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清单(试行)》,列出32项任务清单,倒逼派驻机构主动作为。
制度的出台帮助派驻机构厘清了职责,但具体的履责情况如何,还得靠“检验”。为此,蓝山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履责情况实行不定期督查、重点抽查、一月一报告(通报)、一季度一讲评、半年一考核,采取半年和年终结合日常检查、工作月报、季度讲评、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等措施,对派驻机构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对相应的派驻机构进行奖惩。
在今年的半年考核中,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等4个派驻机构被评为先进。今年7月份,县纪委监委对延迟报送工作月报、执纪审查推进缓慢的5名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唐基勇 刘寿骞 杨雄春 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