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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二届湘潭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进驻动员大会召开。这是湘潭市首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此轮巡察除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还继续开展常规巡察,共派出9个巡察组,派出巡察组长、副组长和巡察专员83人,不仅巡察6个市直单位,还覆盖了涉及扶贫领域的13家市直部门和5个县(市)区。
常规巡察组共三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每组负责两家单位,共六家单位。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采取“1+5”的模式,实行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共设六个巡察组,巡察包括承担扶贫任务的十三家市直重点部门以及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还涵盖了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的相关部门单位。县(市)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采取上下联动、交叉巡察的方式,确保巡察效果更深更透。
此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重点针对发改、住建、民政、农委等部门管理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开展巡察。主要巡察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扶贫政策措施执行走样、其他方面或领域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等7个方面的问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卫兵在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常规巡察要向纵深发展,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落实好“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专项巡察要务求实效,重点看“四个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是否严实、监管是否缺位、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是否突出等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思想上要更加高度重视,配合上要更加积极主动,整改上要更加不遗余力。(湘潭市委巡察办 潘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