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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公告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4-02-16 09:30:1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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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1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杜家毫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2013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建设“四化两型”,促进“三量齐升”,努力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湖南改革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于来山副主任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2014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完成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而努力奋斗。
  
  关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游劝荣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湖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湖南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南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省级预算。
  
  关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康为民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努力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告
  
  (第1号)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李夕兵、周农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特此公告。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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