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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湖南工商40年】我和妻子的工商情缘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谦 编辑:刘郁蕾 2018-12-29 12:12:0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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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我和妻子的工商情缘已有34年。我俩从18岁的稚嫩青年,变成年过半百的工商“老人”。岁月让我们增添了白发,也留下了独属我俩的工商情缘……

  援助“大肚汉”的同桌

  1984年初,改革开放不久,全国工商扩编招干,我和妻子经考试同时被录用为株洲县工商局干部。

  报到完毕,我们就被拉到200公里外的攸县一个学校里,集中参加株洲市工商系统新进干部岗前培训。当时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办学条件比较艰苦。吃的是围席,住的是土房,躺的是草席。吃饭定量供应,每天还得交1.2斤粮票6角钱。

  记得在那里吃第一餐午饭时,看着桌上4两一餐的钵子饭,刚满18岁的我,感到吃不饱。旁边一个留着齐颈短发、眉清目秀、身材消瘦的女生,就将自己的一半米饭分给了我。

  我连忙道谢,她却纯真地笑着说:“我吃不了那么多,每餐都可以援助一半给你。”在她的“援助”下,我这个“大肚汉”在培训时没有饿着。

  她就是陈剑卉,我现在的妻子,我和她虽是同校同年级隔壁班的同学,在此之前本不认识。更巧的是,培训回来后,我俩都被分到渌口镇工商所,且在同一间办公室,桌对桌,面对面,成了名符其实的“同桌”。

  直到现在,还有人戏称我们是“桌子底下勾搭出来的爱情”。实际上我俩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时还真没有那个意思。

  办公室秘书的“私人秘书”

  我在所里只工作了几个月,就被调到县局办公室当秘书。我和她在同一栋楼的不同楼层上班。平时我俩见面的机会也不是太多,若是见面,大多是我请她帮忙做事。

  那时还没有电脑和电子打印机。写完的文稿一般要抄正后,送领导签字,再送去打字室。办公室人少事多,忙不过来时,就经常请她帮我誊正文稿。到后来,我一到她办公室,同事们便会取笑道,“公家秘书找私人秘书来做事了。”她却总是笑着为我解围,“没关系,你事多,拿来就是。”

  1987年夏季的那个晚上,为了第2天县里的文书档案检查,请她帮我抄写档案的卷内目录。我俩没顾上吃晚饭一直忙到深夜1点。对于她这个晚上9点前就要“早睡”的人来说,是受苦了。

  望着她疲倦的身影,懵懂的我,陡然开窍。她不就是我的梦中情人吗?于是我怯怯地说出了与她交朋友的话,哪知她也正有此意。我俩的关系水到渠成,她成了我真正的“私人秘书”。

  “装谦虚”碰到了“不谦虚”

  我姓张名谦,因为性格较为温和,为人低调,有时也很较真,被她戏谑为“装谦”。

  1989年冬季,县里举办文艺汇演,需要创作一部反映工商工作的花鼓短戏,剧本创作任务落到了我身上。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熬了几个晚上,写了个剧本叫《把关》。

  完稿当晚,我兴奋地拿出手稿,装模作样地叫身为恋人的她“斧正”,其实只想显摆一下。谁知她竟在上面“大刀阔斧”修改起来。堪称“惜文”的我,看着她改改画画的“放肆”行为,有苦难言。等她改完后,我释然了,发现她改得还挺对。

  后来局里将《把关》排演,获得了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和组织奖。“军功章”里也有她的一半。

  同台竞技各为其“主”

  1998年秋季,市工商局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5周年全市工商系统法律知识竞赛。那时我已调到天元区工商分局工作。我和妻子作为不同区县队的参赛选手同台竞技。

  几轮必答抢答题的博弈之后,我们队与她们队最后得分竟然相同。于是组委会决定加赛一题抢答定输赢。妻子平日手快,自然成了她队的“抢铃手”。我这个“憨子”也被队友推举为我队的“抢铃手”,理由是“把局与局之间的竞争转化为夫妻间的对抗,更有‘热闹’可看。你老婆一定会让着你!”

  关键时刻,我俩各为其主,互不相让。最后还是妻子以快制“敌”,为她们局夺得了胜利。事后同事笑话我“惧内叛变、有意放水”,我只能暗暗叫苦。

  “跟屁虫”让人误会了

  说她是“跟屁虫”,不是说我去做什么她总跟着我,她不是那种粘人的“小女人”,而是说我在局里干什么工作,她不久也会跟着干什么工作,只是我俩不在一个工商局里任职而已。

  我当过区局的企业注册登记股长、个体股长、法制股长、工会主席,她也在县局担任过这些职务。只不过她的这些职务基本上是跟在我屁股后面发生的。我曾笑话她是“跟屁虫”。

  因工作性质相同,我俩在一起开会、学习、检查的机会较多,在家也常常交流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心得体会。有时也会因意见相左而“顶雷”。还有几次从床上爬起来翻书对质。用她的话说是“为真理而战,谁对了就听谁的。”“处罚措施”是,谁错了第2天洗碗。

  2007年全市系统搞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组织各区县局法制股长交叉检查,末位者要诫勉谈话。在检查中我俩相互“找茬”。正是那几年工商系统实行法制上“挑刺”的做法,整个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上了一个台阶。我俩在法制口呆长了,还落了个“法制夫妻”的美名,也闹过“笑话”。

  2014年6月,省工商局在深圳举办全省法制干部培训班。我俩一同参加这期培训班。每个学员都住单间,我的房间更大,是个套间。因我俩只带一个旅行箱,为了方便生活,我叫她住到了一起。学校管理挺严,2天后有人把这一“严重问题”反映给了培训班的负责老师。这“误会”把老师给逗乐了,赶忙解释道:他俩是夫妻,都是来参加培训的。被人“误会”也值得,那几天有她的帮忙,让我偷闲写出了一篇论文,还获得了那次法制培训班论文一等奖。

  时间仿佛一闪而过,细细回顾我和妻子30多年的工商情缘,就像一坛陈年老酒,愈陈愈纯,愈品愈香。

  (株洲市工商局高新分局 张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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