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2135亿”——2018年天猫商城“双11”活动的销售额最终定格在这个数字。在这场狂欢盛宴中,有人因抢到了心仪的货物而沾沾自喜,有人因一时冲动而懊悔不已,还有人自认理性,喜欢站在众人的对立面,高高在上地大加讽刺。
今天,笔者看到了一篇名为《双十一:一场搜刮穷人的骗局》的文章。作者把顾客参与活动戏谑地称为“被花式割韭菜”,并反问顾客“有没有被玩坏的感觉”,末了还“善意”提醒:“人只有一双手,剁掉就长不出来了。”当真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高傲面孔,满满的优越感透出文字扎得人眼球生疼。
生活中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可实际上拒绝“双11”也并不能代表你更加理性,又何必总对别人的生活指指点点、冷嘲热讽?
“商家不过是想要挣你钱,买了就是中计”是这类人反对“双11”活动的中心论点。但作为社会中的一分子,商品交换是必要的社会行为。既然大家都是要买东西的,那么挑一个合适的时间段购物又有什么问题?货币如果不能流通那就失去了一般等价物的基本属性,因此问题不过在于买的东西是否需要罢了。冲动或理性是个人的选择,不能将参与促销与冲动消费画等号,也不该将冲动消费的“锅”甩给别人,甚至因此将商家与促销活动污名化。
“先涨价后降价”“打折都是骗人的”是这类人反对“双11”活动的另一重要论点。对这类问题,天猫商城特地采取了管理措施,即“1、‘双十一’当天主会场商品价格必须低于9月15日至11月10日期间成交最低价的九折。2、11月12日至12月11日期间不得低于‘双十一’当天售价出售。”诚然,商家依旧有许多办法来逃避平台政策的约束,如发放店铺优惠券等等。但随着天猫商城管理的逐渐正规与完善,这一现象确实正在减少。
况且,由于“双11”的规模效应大大降低了商家成本,规模经济也能弥补商家让出的部分利益,降价也就不难理解。加上天猫商城的官方活动,如津贴(如今年的全场可跨店满400-50津贴)和各式各样的红包等,相较平时,多数时候消费者是可以得到切实优惠的。
从根本上来说,是否参加“双11”或者类似的购物活动是无关正确与错误的个人选择。有的人不爱费心费力去找攻略、凑单子、货比三家,为图个方便即使多花些钱也无所谓。有的人则热衷参与促销活动,甚至把比价、做攻略把当成一种娱乐方式。这本都无可厚非,那么又何必总是怀抱偏见,将商家与活动污名化,甚至对他人的生活方式冷嘲热讽?
文/宋荣俊(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