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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预防腐败工作综述
从注重事后惩治向注重事先预防为主转变,是反腐败斗争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2013年以来,省预防腐败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努力促进廉洁政府和廉洁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盯死看牢
一年来,省预防腐败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边界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过于随意等问题,完善制度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本行业本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狠抓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特别是连续发生大案要案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廉政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督促各地各部门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通过上网、见报、上墙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动态管理。
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
加大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的分析研判和评估,通过剖析重点案例,为治理和防范一些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提供法律借鉴。2013年4月24日,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了药品监管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分析会,对2010年以来我省纪检和检察机关在药品监管领域发生的20件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可揭开腐败的遮羞布。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公开,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2013年,我省扩大了省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同时启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了2012年省级决算报表,面向社会公开的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由74项增加到97项。与此同时,结合预算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完善了《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财政预决算解读指南》等一系列制度规范。
从源头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源头治理是防止腐败产生的根本途径。
为深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省预防腐败局在2012年全面推开此项工作的基础上,对部分备案的新建制度进行了抽查和评估,切实减少新建制度违法增设权力、保护部门利益、自由裁量权过多过大等问题。截至2013年11月,省本级共评估省级规范性文件225份。全省各地各单位以制度廉洁性评估为契机,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着力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省物价局在开展廉洁性评估过程中,通过深入剖析芦笋片价格虚高的原因,认真查找其背后的制度性缺陷,举一反三,健全了相关制度;省财政厅在制度廉洁性评估中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要害部门、重要权力部门和腐败易发的领域,对3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廉洁性评估,一批潜藏在规范性文件中的廉政风险被清理。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使研究成果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支持湘西自治州州委党校成立制度廉洁性评估研究中心,目前已有20多篇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深化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试点,组织株洲市、岳阳市、常德市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试点单位,加快制定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相关规定。省证券监管部门加快了制定完善证券监管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步伐。省司法厅出台了《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避免利益冲突规定》、《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长沙县纪委在容易发生利益冲突的关键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对家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正常履行职务的114名重点对象进行清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建库管理工作,为防范中介市场的利益冲突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进一步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制止用公款赴台旅游行为的办法。会同外事侨务部门,加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常态化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抓好商业预付卡管理制度的落实,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到相关部门进行了检查评估,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和完善反洗钱防控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会同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到湘潭电机等我省上市公司进行了内幕信息管理的现场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发出了整改通知,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褒奖、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筑牢廉政“防火墙”
一年来,省预防腐败局深入开展省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清理规范工作,将专项治理纳入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内容。
活动从2013年8月启动,到2014年4月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在调研的基础上,2013年8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会同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在省直81个厅局级单位开展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清理规范工作。
检查清理规范工作组,分成3个工作小组,开展检查清理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发现有22个厅局级单位225项收费行为。根据摸底的情况,确定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等16个省直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单位,进行了上门检查,并发现了一批问题。
在检查的基础上,会同省物价局等部门,对一批3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取消、降标、市场化等处理。据测算,这些措施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收费负担约13.8亿元,对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民生的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函,要求其切实规范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财务开支,坚决制止利用中介组织、协会(学会)账号走账、违规提取业务收入、随意调拨资金、报销各类费用、发放机关福利、平调和占用资产等行为,推动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与行政权力的脱钩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联系点工作,健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协调机制。会同省工商联等单位,做好新增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联系点工作。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改善外部经营环境,促成了一批实际问题的解决。
为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预防腐败工作和对策研究,加强与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商学院等高校基地的联络协调,做好预防腐败研究工作。深化与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合作,发挥省廉政建设与预防腐败理论国际比较研究基地作用。
此外,加强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社会组织监管,加快推进政社分开,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综合监管电子平台。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中介组织执业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管制度,查办违法案件,遏制市场中介领域腐败现象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