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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关时务 篇章见国风 责编:艾伦 易木 司马清 红辣椒评论>>


  
  11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第四届全国春节电视文艺晚会“春晚奖”,第九届全国电视戏曲“兰花奖”颁奖仪式在京召开,近四百家电视台出席会议。在活动开始前,就北京电视台“关于请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文艺工作者委员会强烈谴责郭德纲侮辱逝者行为”的函,中广协电视文艺工作会委员会发出严正声明,强烈谴责郭德纲的过分言行,并强烈要求郭德纲向北京广播电视台以及王晓东台长和家人道歉。据悉,11月19日,北京电视台台长王晓东因病去世,次日郭德纲在微博上发出一首打油诗,并配以大红喜字图片,被指含沙射影侮辱逝者。 [详细]

视点一:封杀郭德纲:无风谁起浪?
  无论郭德纲这首打油诗是否言有所指,德云社方面至少是一个不愿把矛盾再升级的姿态,反观北京电视台,不管是部分编播人员在微博上与郭德纲粉丝骂战,还是其食堂推出的新品种“油炸纲”以及后来的告御状,无论如何都显得很不入流。道理再简单不过,BTV是官方媒体,郭德纲是个民间艺人,在中国特有媒体管理体制下,官办媒体和公权力是绑定在一起的,郭德纲充其量是个说相声的草根,凭借官媒的话语权垄断优势对一个闲散艺人发起攻击,从哪个角度都不占便宜,所谓胜之不武,败之大辱。利益多元化的时代,任何人祭起道德的法宝都很难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道德没用了,而是泛道德化不灵了,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一件事会有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解读,王台长的家人如果认为郭德纲微博上的言论伤害到逝者的尊严及他们的感情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电视台台和中广协电文委且请退回幕后。毕竟,一场错位的较量注定不会有真正的赢家,劝诸公切莫再无风起浪 。[详细]
视点二:“北京台抵制郭德纲”中的公与私
  逝者王晓东先生是一个独立的自然人,“侮辱逝者行为”从法律上讲,属于民事纠纷,是“私事”。对于这个纠纷,完全可以由其家属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或者由北京台出面,以维护老领导尊严的角度来起诉。但是,鉴于那首朦胧诗的模棱两可,无法确认就是攻击王晓东,通过诉讼的方式,未必就能赢。但北京台通过“函”的形式给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请示,要求协会采取行动,就把个人私事和协会会员的的公事混为了一体。毕竟,北京台的诉求标的是已故老领导的声誉,而不是北京台的。从这个角度讲,这个行为就属于“公权私用”。诚然,郭德纲此举的确不大“厚道”,已经有人认为郭德纲的行为或有瑕疵,但攻击“瑕疵”也不能代表你的行为就是高尚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如果真是圈里的老大,就要出面平息这件事情,而不是作为“带头大哥”,让更多的兄弟陷入难堪。每个会员都有自己的利益,还要提高自己的收视率呢。 [详细]
视点三:该拿什么来约束“缺德”草根艺人?

这几天,要不要封杀郭德纲,声音很多,主意多多,但是似乎都没有找到一个有效治理不良艺人的好办法。如果郭德纲是体制内的艺人,那很好办,降工资、职称,调离岗位乃至开除公职处理,这些都足以让一个无德艺人斯文扫地。可是,郭德纲是一个草根派,只是一个“天桥把式”,他不要什么“艺德双馨”,“组织”拿他毫无办法。我认同在一个文明的法治社会要依靠法律办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的说法,可是有的人做了过分的事情,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离法律界限还有一段距离,也就是说,还没有突破法律的底线,我们还真的是束手无措。就像街头市井无赖,他也骂人也打了人,但造成的后果很轻微,派出所也拿这些地痞流氓没办法,教育教育就算了。封杀不行,法律无奈,如何对付缺德草根艺人成中国性难题。对封杀郭德纲的争论,它的意义在于提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谁来管一管缺德草根艺人?只要我不犯法,就没人管得着我,这就是郭德纲们的生活逻辑。难道我们对草根艺人的无德不良只能永远处于疏于管理的真空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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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德纲,本乃娱乐圈中人,从业生涯中结下的梁子、引发的骂战、掀起的波澜,数来也有不少。如果说此前种种纠葛都属娱乐事件的话,那这次因为一首打油诗而遭至北京台呼吁数百家媒体联合抵制与“封杀”,显然已经完全超越了一场娱乐狂欢的界限。媒体公器的滥用、艺人的自我约束,以及对于部分无德不良艺人该怎样引导与监管,这些都是娱乐狂欢硝烟散尽之后,全社会应该深刻反思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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