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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让“不想腐”变成公职人员的自觉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彭双林 吴公然 汪衡 李长宏 编辑:黄河 2018-03-14 0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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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王诗颖 彭双林 吴公然 汪衡 摄影 李长宏 北京报道

  3月13日下午,湖南代表团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制定监察法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保证,为监察机关规范行使监察权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代表们表示,监察法草案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了规定,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的法律,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厅长蒋昌忠。

  人大代表蒋昌忠:监察法实现国家监察权法制化、规范化、自主化

  “监察法的出台,我认为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厅长蒋昌忠说,监察法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纵深推进反腐的战略举措。

  蒋昌忠认为,监察法的出台,首先是整合了过去多个部门的职责职权,结束了防腐败“九龙治水”的局面,形成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体系。其次是党内监督机构和国家监督机构的合署办公,促进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协调匹配,确保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规范,实现了监督体系对所有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最后是有力推动了国家监察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制定监察法在优化权力配置,构建和完善监督体系的同时,实现国家监察权法制化、规范化、自主化,这对推动整个国家监察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蒋昌忠表示,在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将呈现新的局面。他说,作为教育厅厅长,回去之后,将会组织湖南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监察法,推动监察法在教育系统的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袁友方。

  人大代表袁友方:认真完成监察法规定的4项任务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袁友方说,监察法草案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监察委员会以及包括公安在内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袁友方说,湖南公安机关将切实把思想认识继续统一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上来,统一到整合集约反腐败力量的制度安全上来,统一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反腐败治理模式上来,统一到监督对象全覆盖的体制设计上来,同时认真履行行使执法办案的职能。

  本次履职,袁友方带来了希望对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有关法律进行修改的建议,“这主要是要完善法与法之间的衔接”,袁友方说,作为公安机关,应该加快推进警务机制体制的改革,主动来适应对接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努力探索并坚决完成监察法赋予给公安机关的各项协作职能。

  监察法主要规定了4项和公安机关相关的任务,如留置看守、技术手段的支持、出入境管控、办案协助等,袁友方表示,将认真完成这些任务,为监察法的顺利实施做好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岳。

  人大代表唐岳:监察法是历史性的大突破,也是空前的大进步

  “这是历史性的大突破,也是空前的大进步。”全国人大代表、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岳在审议监察法草案时说,监察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和法制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体现了党的主张,回应了人民的期盼,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它让一切公职人员,公权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在透明中接受监督。

  唐岳指出,法律授予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干涉,这有利于排除社会和个人的干扰,保持监察的威严性、威慑性和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同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将在公权力运行体制上产生巨大功效和全新面貌。因为它将极大地促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融合,实现监督全覆盖。

  唐岳认为,用法治思维和法制观念开展反腐败工作,“这是立法的进步,更是司法实践的进步。”他建议,随着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将来在留置过程中,如何依法保护被留置人员的正当权利,要探索研究,出台一些更加符合新时代司法实践和人权要求的操作细则或者司法解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德辉。

  人大代表刘德辉:尽快利用“监察”利器在国企反腐中发挥作用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成绩举世瞩目,要巩固这一成果,就很有必要出台监察法。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监察法有明确要求,这也是遵宪的根本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德辉表示,近年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在国有企业,还有一些不廉洁自律现象。

  刘德辉希望,监察法出台后,各级监察委利用这一法律利器尽快发挥作用,对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并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道德操守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雪花啤酒(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小兵。

  人大代表丁小兵:建议聘请部分人大代表作为监察员 防止“灯下黑”

  “我认为制定监察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雪花啤酒(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小兵认为,监察法的制定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制保障的现实需要。

  丁小兵说,监察法草案中明确提出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让公职人员将清正廉洁变成工作中的必然习惯,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风清气正的目的。”

  同时,丁小兵对于监察法草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监察法草案中没有明确人大闭会期间,如果发生了人民群众非常关切的或者有些争议的监察案件,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如何进行有效地监督。对此他建议,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作为各级监察委的监督和监察员,以便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家各级监察委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

  人大代表张琳:监察法草案对被调查人权利给予尊重和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认为,监察法的制定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在审议和学习中,我感受到,监察法草案旗帜鲜明的宣示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和灵魂。”

  监察法草案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主要职能职责,并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不仅使监察机关“于职尽责、于法有据,”更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

  经过仔细研读,张琳表示监察法草案中所规定的“搜查女性身体应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查封扣押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该在3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等等内容,彰显了监察法对于被调查人权利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界慈利县零溪镇象鼻嘴村党总支副书记向伟艺。

  人大代表向伟艺:监察法的出台遏制了群众最痛恨的“潜规则”

  作为一名90后大学生村官,来自农村的向伟艺说出了村里人的想法,“在老百姓心里最痛恨的就是那些腐败分子,尤其是对于雁过拔毛式腐败。”向伟艺说,相比“远在天边”的“老虎”,人民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苍蝇”感受更深,对防不胜防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恨之更切。在普通群众眼里,衡量反腐败斗争成效的标尺,不光是看新闻里打了多少“老虎”,也看拍了多少“苍蝇”,更看身边少了多少吃拿卡要的“潜规则”。

  “我认为监察法的出台让监督体系成了网状,让那些以前纪委等部门不能全面渗透的地方做到了全覆盖。”向伟艺认为,监察法的出台有效防止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生,能遏制群众最痛恨的吃拿卡要等现象。向伟艺说,监察法的出台让“程序上的合法促进了实体上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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