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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五种家庭纳入社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范围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兰 编辑:王娉娉 2016-08-03 1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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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 实习生 陈心宇)打赢精准扶贫的攻坚战,如何全面推进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明确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为: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在9月20日前上报认定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和相关统计数据。

  建立多部门联合认定机制

  精准识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是一两个部门就能“摸清”的。

  《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任召集人,民政、财政、扶贫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

  《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各个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如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将档案信息共享至其他相关部门。

  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

  与此同时,《工作方案》还规范了认定程序。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必须经过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环节。

  《工作方案》还要求,各地在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时,要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时,要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自下而上根据实际公开公平公正认定并上报,不得由上而下行政性确定比例、分配任务或指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必须以家庭为单位,不得将个人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兜底保障。要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

  《工作方案》明确,各地要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凡符合扶贫对象条件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上,实行动态调整,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享受国家扶贫优惠政策。

  什么样的家庭可纳入认定范围?

  一是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扶,下同)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

  二是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三是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

  四是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五是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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