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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6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范典 实习生 毛鹏)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如果考生或者家长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招生相关规定的,应先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由高校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如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再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再向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