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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4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4月19日,湖南省发改委公布《2016年省预算内“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6年度本专项省预算内资金总额度4000万元,采用投资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配套支持,加快促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满足条件的项目于4月25日前向省发改委申报。根据《方案》,本资金支持范围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通过国家评审、获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发改委未予配套,并处于合理建设周期中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