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胡芳 2016-03-30 17:31:43
时刻新闻
—分享—

  相关报道湖南: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确保市县乡换届风清气正

  按照中央和湖南省委的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组织部门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举报网站:
  
  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站:www.hn12380.gov.cn
  
  

  中共湖南省纪委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0日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