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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着力推进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规范化建设。对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目标任务、流程再造和过程监管进行细化,重点包括监管责任、监管任务、监管创新、监管措施、监管要求、监督检查等内容实施目标量化。
二是着力推进监督检查信息公开。通过将监督检查、公示通报、约谈警示等信息公开,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执法手段。每月由各市局、直管县局统一将辖区内监督检查情况上报省局,待审核后在省局网站通报。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并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内部员工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诚实守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着力推进药化流通网格化监管。以《安徽省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试行)》为指导,分级、分片区,合理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网格化监管,保证监管对象每年接受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管无空白。
四是着力推进“三查三单”制度落实。按照《安徽省药化流通日常监督检查清单》要求,如实记录监管工作情况,实现监管痕迹化,为后续检查、督查、考核等提供有力的原始依据。
五是着力推进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安徽省“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推进“规范药房”创建达标,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