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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周协商建言:打好湖南耕地污染修复治理的“攻坚战”、“持久战”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彬、彭英杰 编辑:程赛 2015-07-13 2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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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7月10日,湖南省政协举行第八场双周协商会。湖南耕地污染状况如何?耕地污染是如何形成的?如何做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耕地污染修复治理?为解决这些问题,湖南省政协将“关于湖南耕地污染修复治理的调研”确定为2015年两项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并将其列为此次省政协双周协商会议题。

(湘声报记者姚依农摄)

  
  【委员观点】
  
  兰定国:把握好耕地污染修复宣传基调
  
  在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宣传上,地方政府存在多方面的顾虑,他们担心影响粮食产能、影响当地农产品声誉、影响社会稳定等。当务之急是要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对于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宣传口径难把握的问题,建议省委、省政府定好宣传基调,权威部门制订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主要内容等,引导各级政府部门、社会舆论积极而正面地关注耕地修复治理情况。
  
  耕地污染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耕地污染修复治理的宣传工作,系统规划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宣传报道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议开辟宣传专栏、开展专题报道,消除负面影响。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常委、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龚文勇:系统开展耕地质量摸底调查
  
  为给防治水土污染提供基础数据,要全面完成湘江、资江、沅江和澧水等流域的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全面掌握区域性水土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全省耕地土壤详细调查,为耕地土壤保护及修复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此外,还应建立全省耕地保护一张图,协调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整合地质矿山、农产品和土壤的数据并共享,在加强耕地数量与质量管控,实现耕地管理数字化的同时,指导农业尤其是特色农业的生产。
  
  以耕地质量现状为基础,融合现有土地整治工程技术,选用适宜可行的工程模式或农艺措施来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将修复与土地整治工作有机结合。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常委、长沙矿冶研究院矿治装备研究所副总经理)
  
  卜铁洪:把矿山整治作为重点治理方向
  
  关于耕地污染修复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与老百姓能否吃上安全粮食密切相关,相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打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
  
  建议从全省战略出发,省政府要对“四水一湖”的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全省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治理,来巩固生态安全屏障。
  
  矿山是导致水源重金属污染的罪魁祸首,是导致耕地污染的重要污染源,所以要把矿山整治作为重点治理方向。建议通过采取果断措施,在3年内,把全省3000多家矿山整治到500家左右。通过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优化调整等措施,使矿山排放达标,从源头上杜绝耕地重金属污染难题。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委员、益阳市政协副主席)
  
  何劲松:加大土壤污染情况普查力度
  
  做好耕地修复治理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清家底。一方面是要加大土壤污染情况普查力度,建立基础数据库,搞清楚废水、废气、废渣各占多少比例,污染的大来源在哪里。另一方面,还得加大对重点污染地区的详查工作,这包括农产品主产地、重污染企业周边地区等,搞清楚小来源在哪里。
  
  现在我们对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的监管体系,已经比较健全。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能进一步明确企业超标排放对于土壤污染的责任,污染了哪块土地就要求从严进行治理,就可以达到从源头上治理土壤污染的目的。还可以与科研机构等展开合作,研究土壤重金属在什么浓度范围内,产出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委员、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苗生:抓紧矿区植被的修复
  
  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应该多种树,树多了,形成森林环境和气候。森林具有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等多种生态功能,同时对重金属具有吸收、固定等作用。近年来,省林业厅组织开展了多次植被恢复研究试点,取得良好效果。我认为多种树、种好树,以树净水、以树固土、以树护耕,是耕地修复治理的根本措施。
  
  据湖南省林业厅2007年调查显示,全省矿区有780万亩,其中林地570万亩,矿区开发造成污染或破坏的面积达1767万亩,需造林的面积627万亩,封山育林的面积972万亩。因此,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抓紧矿区植被的修复,把矿区的植树造林和复绿增绿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部署落实。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委员、省林业厅副厅长)
  
  李顺春:可考虑开征治理专项规费
  
  湖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的技术路线是这样的:上游污染耕地治理,首先对以郴州、永州、湘西州等水源地和流域上游,厂、矿周边等污染耕地进行治理,以截断向下游的扩散与转移,这项工作是全省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重中之重;中游污染耕地治理,加强衡阳、娄底、湘潭、株洲,特别是像水口山、冷水江、竹埠港、清水塘等重污染区周边污染耕地的治理,切断向湖区良田的扩散与转移;洞庭湖区污染耕地治理,重点处置重污染区的河道冲积淤泥,逐步净化水体。
  
  中下游区域民众既是污染的受害者,也是治污成果的受益者和优质水源享用者,因此可考虑从自来水中开征水资源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规费,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作者系湖南博世科华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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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声音】
  
  曾虹燕:加快污染场地数据库构建工作
  
  我省被污染土壤状况仍不明确,污染场地特征、分布数据库均未构建。突发事故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矿山开采污染等典型污染场地的土壤特征(污染强度、污染范围、污染源特性、污染危害)和重点区域分布等基础数据缺失,应开展不同类型污染场地治理重点工程研究,加强重点工程技术经济评价和综合分析,提升重点工程的示范影响效应。
  
  耕地污染修复工作存在很多困难,政府、农作物生产企业和个人三方无法在利益等效的治理环境中达成有效协议,以共同完成管理目标。政府应明确治理指标、开发规范,建立标准体系。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常委、湘潭大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袁兴中:推广成本低的耕地修复技术
  
  农民不愿意修复污染的耕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修复技术,或修复的成本太高。我们一方面要广泛发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技单位研究耕地污染修复的新技术,督促有关部门协作攻关,尽快进行技术示范和推广应用,从而降低修复成本;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优选推广已经证明有效、特别是成本较低的技术,如改变土壤酸碱度、降低重金属活性的撒施石灰技术,提升土壤缓冲能力和环境容量的绿肥技术,选用低富集品种、控制污水灌溉、提高土壤PH值的VIP技术等。
  
  对耕地污染修复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考虑由政府、企业、个人联合出资的模式,也可以考虑设立农村耕地污染修复基金等。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环境科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熊和平:完善耕地污染修复治理法律体系
  
  耕地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要充分参考先进国家经验,建立动态监测与应对制度、法律责任制度、整治与修复制度、信息披露与教育制度、土壤污染治理投入制度等。明确导致耕地污染的行为、责任主体、责任形式和责任范围;建立生态文明考核体系,把耕地污染防治与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政府监管能力。
  
  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条规,所以在进行耕地污染防治的专项立法时要考虑与相关法律的衔接,既要遵循上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又要注意与同位阶法律的兼容,防止冲突,还要注意对下位法的吸收和借鉴。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委员、中国农科院麻类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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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回应】
  
  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曹英华:重金属污染治理需全面系统研究
  
  省政协就加强我省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协商,充分体现了省政协对我省耕地污染修复工作的重视。会上,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我省耕地污染修复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科学参考依据。我将认真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
  
  粮食是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战略物资,作为粮食生产载体的耕地,对确保粮食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也成为了我省的重要工作,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进行全面系统基础性的研究。我省将继续推进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粮、安全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童名让:将耕地污染防治纳入“十三五”规划
  
  我们将根据政协委员建议,将耕地污染治理修复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起草及相关政策研究中。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印发的《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要求,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我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的治理规划,其中摆在首位的内容就是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我们会充分吸纳各位委员的建议,将其融入到该规划的编制中,加强规划统筹,科学提出治理重点、任务、措施及一批重大项目。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
  
  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郭秀宏:多渠道筹资支持耕地污染修复
  
  省财政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我省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
  
  我们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2011年至2015年,我省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63亿元。尤其是今年,中央确定了30个污染防空区为重点综合治理项目,资金规模28亿元,经过努力和竞争,我省11个重点污染防控区入围,争取资金8亿元。
  
  此外,省、市、县逐步加大财政投入,2011年—2015年省本级共安排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6亿元,市县财政也千方百计加大投入。我们还创新融资模式,通过债券方式、PPP模式支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在争取资金的同时,多角度推进土壤污染源头治理,既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又积极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尹学朗:综合整治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近年来,省国土厅进行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关闭了400多家煤矿山,还在进一步深入开展关闭工作。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省国土厅还出台了一系列较为严厉的管理制度,包括今年即将发布的《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标准》等。同时,今年联合省财政厅向财政部和国土部申报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总体实施方案》(2015-2020年),就我省16个主要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拟向中央申请资金予以综合整治,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加强对土壤修复技术的联合攻关在我省乃至全国都是当务之急。只要省政府领导重视,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所突破。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邹永霞:建立严格的责任和奖惩机制
  
  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目前我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有效推进,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如污染源截断、资源整合、宣传发动、县级政府责任主体等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影响大、任务重。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应该进一步加强领导,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有关规划方案和目标任务应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对这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综合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等相关报道,标题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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