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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调转改”成为湘潭市经济建设的重头戏。全市GDP实现1438亿元、增长11%,增速居全省第三;财政总收入144.7亿元、增长18.4%,全市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97%,比重居全省第一,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2.4%,比重居全省第二。目前,湘潭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3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家,国省创新型企业17家。湘潭高新区作为湘潭市科技创新的阵地之一,形成了技术与产业的双重集聚,在长株潭协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株潭三市高新区抱团建立国家自主创新园区,有望打破行政体制的束缚,在共性技术攻关、联建区域公共服务平台、人才资源和产业资本等方面获得协同发展效益,这有助于湘潭市新能源、先进矿山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创新发展。同时,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利于放大全省“一带一部”的融合效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区和策源地,推广复制长株潭自主创新现象,促进全省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此外,作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组成部分,湘潭高新区今后还可享受包括中关村“1+6”政策和《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等4条新政策等。“1”是搭建中关村创新平台,“6”即中关村先行先试并推向全国的6项政策,包括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3项政策,以及即将推开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3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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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升级政策升级服务升级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支持政策解读
据湖南省科技厅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用地、财税金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多个层面来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发展。
这些政策能给相关企业、单位带来哪些机遇?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部分专家和企业负责人。
科研成果将得到更高回报
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中南大学组建的国家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中心主任柴立元教授介绍,中心人才济济,还聘请了10多名国际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科研能力非常强,目前取得各类科技成果80多项。支持政策中的《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的改革试点政策》,将对中心起到非常大的激励作用,更进一步激发科研团队的潜能。
试点政策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对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科技成果进行处置,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置结果报财政部备案,且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各单位。“以前成果处置要先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这样处置周期比较长。而有的科研成果是有时效性的。新的规定就灵活机动多了,这符合了市场的需要。”
柴立元介绍,为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他们也曾想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奖励等形式激励,但因为种种原因计划搁浅。“现在好了,试点政策也包含,在示范区内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院所转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技术入股、股权奖励、期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我们的股权激励计划又可以重新提上日程了。”
柴立元认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研单位最大的受益还是在于产学研环境的改善。“我们所服务的企业都是高新产业,只要他们发展得好了,能放心大胆地用我们的新技术了,那对我们就是最大的机遇。”
税收政策将缓解企业成长压力
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大致都会经过技术转化期、系列产品形成期、渠道建设期、资本运作期。其中渠道建设期最需要资金支持,长沙高新区的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处于这样一个“烧钱”的时期。
董事长戴立忠说,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中的财税金融政策对企业的优惠力度很大,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可5年分期缴纳等政策。光是“允许将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等列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这一项,戴立忠粗略一算,涉及优惠资金就达2000万以上。
谈及未来发展,戴立忠有着更多的期待,“示范区还将开展非上市股份转让试点,为高科技成长型非上市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募集资金服务。希望省政府有关部门将来把这项服务落实好,同时在社会资源配置、资金扶持上对示范区企业有更多倾斜。我们现在得到的扶持力度跟沿海相比,依然有较大的差距。”
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多支持
中关村的“新四条”试点政策,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更多形式的税收支持。
试点政策中提出,将五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即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现行税法规定,一般享受此优惠的,只限于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五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而新政策将“五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优惠范畴,主要是解决高校院所和企业将科技成果以“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方式转让和投资入股,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转让的支持力度。
“新四条”中还规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可五年内分期缴纳。这主要是解决转增股本可能出现股东所得股份较多、应纳税额较高、一次性纳税困难的问题,从而支持企业发展。
创业投资对培育和发展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至关重要。而现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新四条”试点政策规定,对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目前有限合伙为美英等发达国家创业投资企业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多地被国内创业投资企业采用。给予其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壮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
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情况一览
(一)中关村
【数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一个“国家级”人才特区,是我国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2013年中关村示范区实现总收入3.05万亿元,综合排名居全国第一。
【特色】经过20多年的发展建设,中关村形成了以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卫星应用、生物和健康、节能环保以及轨道交通等六大优势产业集群,以及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装备与通用航空、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四大潜力产业集群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高端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占地规模约488平方公里,约占北京市产业发展用地的70%,成为首都跨行政区的高端产业功能区。
【定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秉承面向世界、辐射全国、创新示范、引领未来的宗旨,坚持“深化改革先行区、开放创新引领区、高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产业策源地”的战略定位,服务于首都世界城市的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武汉东湖
【数据】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3年实现企业总收入6517亿元,综合排名居全国第三。
【特色】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为主导,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类电子等产业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光电子信息、生物、消费电子、环保等已成为总收入过百亿、数百亿的产业。诞生了中国第一根光纤、第一个光传输系统,主导制定了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园区创业氛围浓厚,建有一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企业数万家,每年平均新增企业2000余家。
【定位】到2020年,在光电子、生物、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等领域形成若干个拥有技术主导权的特色产业集群,成为创新要素聚集、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环境优良、创新经济活跃的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头兵,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享誉世界的“光谷”。
(三)上海张江
【数据】2013年张江示范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7万亿元,综合排名居全国第二。
【特色】经过20年的建设发展,张江示范区已形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航空航天、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其中,生物医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集成电路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国继续领先;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位于全国先进行列。以网络动漫、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多媒体和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六个文化科技融合特色产业集群形成新的产业高地,产值占上海文化产业总产值的50%以上。
【定位】到2020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环保等领域形成拥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四)深圳
【数据】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面积397平方公里,涵盖了该市10个行政区和新区的产业用地,相当于近35个深圳高新区,超过了原深圳经济特区面积,可以说是再造了一个“科技特区”。
【特色】2013年深圳市的PCT国际专利的申领占了全国总量的48.1%,连续10年高居全国各大中城市之首,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4万亿元,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3%。在国内,深圳市是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国际化特征明显,有利于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有利于更多的科技创新与合作,为打造全球创新资源集聚的城市创造了基础。
【定位】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创业生态区,到2020年,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建成一批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掌握一批事关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技术,聚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研究团队,拥有一批世界知名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骨干企业,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五)苏南
【数据】2013年,苏南五市就以占全国0.29%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国6.4%的经济总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7万美元。
【特色】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中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创新驱动为内核、以一体化发展为特色的“新苏南模式”正式开启。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由8个国家高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组成,横跨了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5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定位】充分发挥苏南地区科教人才优势和开发开放优势,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努力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