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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发现,湘潭市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规定,公车实行节假日集中停放,公车私用现象明显减少。督查组发现湘乡市、韶山市、市公安局等单位有6台公车存在公车私用现象。5月31日,湘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监审股干部潘湘灿(兼职司机)驾驶牌号为湘C7P667的公车接送妻子回山枣镇老家。5月31日,湘乡市园林管理处司机戴超驾驶牌号为湘C81758的公车回市区父母家。5月31日,湘乡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司机黄询淼驾驶牌号为湘CS8695的公车到故里居酒店接姐姐回家。6月2日,湘乡市法制办司机万星光驾驶牌号为湘C80062的公车到育塅乡接送儿子。5月31日至6月2日端午节放假期间,韶山市国土资源局湘C93580越野车临聘司机张欣国多次公车私用、顶风违纪。
各级各部门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人员予以立案查处,市公安局立案1人;湘乡市立案4人,并在湘潭市进行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韶山市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临聘司机予以辞退。少数单位公务车辆在节假日未落实集中停放的要求,雨湖区、岳塘区个别单位的车辆在节假日有公务活动,也没有及时到相关部门备案。
督查还发现,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有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对驾驶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公车私用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单位日常监管松懈,执行制度不严格,制度形同虚设,个别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以“因公”为名擅自将公车停放在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