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南频道9月25日电(记者谭剑)湘江治理保护被确定为湖南省“一号重点工程”,并首次提出在未来9年内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湘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以上。这是近日召开的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透露出的治污重大举措。湖南还提出沿江各市州政府要由“一把手”对湘江治污负总责。
据了解,由于产业结构失衡以及历史污染欠账,湘江是我国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2011年3月,国家正式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复的区域性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经过2年多的努力,目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如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实施难度大;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难度大;资金短缺;治理技术瓶颈等。
针对湘江治理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湖南省省长杜家毫在22日举行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表示,湘江污染整治是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头等大事,必须把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作为“一号重点工程”,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
湖南省从今年开始实施湘江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以“堵源头”为主要任务,重点是堵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型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水排放。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是“治”“调”并举,让沿江工业企业的污水实现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沿江一般城镇和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能够达标排放,把农业面源治理摆上议事日程,实施化工区整体搬迁和重化工企业的结构调整。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抓巩固和提高,使湘江干流水质稳定在三类,多数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二类以上。
湖南省还规定,沿江各市州政府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和“重大环保项目一支笔审批”,并从湘江率先探索实行“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湘江保护治理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时机成熟时,湘江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适时要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