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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在一些地方群众办企业、跑项目、办事情,需要到政府相关部门盖章,往往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把事情办好。以至,“跑断腿、磨破嘴、交了钱、受了罪。办事跑十几个部门,盖几十个公章……”这是不少普通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事情。其实,群众“办事难”、“盖章难”,缘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特权思想在“作怪”。为了自身部门和干部自身权力不“下放”,部分干部就不喜爱简政放权,为群众办事简化手续,宁可让群众“多跑腿,走弯路”。因为他们知道权力可以寻租这个“大道理”。假如简政放权,他们就不可能有以权谋私的机会。故,他们认了一个“死理”,就是管好手中的公章。当然,这也是“守土有责”吗?其实,群众“办事难”、“盖章难”也是一些干部存在“四风”的具体体现,必须认真反对和制止,切实改进好服务作风,让群众觉得办事情比以前好办。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央政府一直以来要求简政放权,取得了一定效果。我国不少地方政府也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今年全国“两会”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履行承诺,逐步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此前,经过六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2497项审批项目。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正式公布。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决定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公布了其中104项的清单。通过基层群众的反映,十分欢迎,反响很好。
的确,简政放权是发展中的老话题。尽管各级政府为了简政放权作出了一定的努力,情况虽然有一定好转。但是,在一些地方项目审批难、民间办事难的情况依然存在。不久前,新华社曾有评论称,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直接干预仍显过多,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从这一条评论来看,简政放权的工作既显得迫在眉睫,又显得任重道远。
鲁迅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路并有了路。要简政放权,让群众办事不再难,就必须下决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唯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力推进这一改革,方能在简政放权方面取得实效,方能让群众办事少跑“冤枉腿”,少盖公章。
我想,乡镇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就可以先行一步,让农民少跑腿。譬如,农民要办理用电、用地、困难救济等手续,只要村委会的一个公章就可以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困难。
文/朱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