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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反腐败的查处,我们关注的往往是大案要案,而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些“小事”,却常常被忽视。其实“苍蝇”的危害更有甚于“老虎”。“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就必须坚持“零容忍”,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狠打、猛打。
“老虎”的危害已不需赘言,而“苍蝇”的危害不易被发现,往往易被人们所忽视,更有甚者认为这是社会普遍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一些“苍蝇“式的腐败也因此成了“漏网虾米”。因而,对于“苍蝇”的危害还容笔者再多言两语。
“苍蝇”的危害更具广泛性。蓝皮书指出,2012年地方政府反腐倡廉舆情占比位居首位,占比57.0%,这表明中国反腐倡廉舆情事件的主体仍然是地方舆情,基层问题是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其实“苍蝇”式的危害的现象不仅仅体现在一个部门中,而是较为广泛地存在于一些部门。近年来,一些“窝案”的查处就是鲜活的例证。
“苍蝇”的危害更具传染性。蓝皮书称,“苍蝇”的危害在于一是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将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从而直接损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另一方面,如果“苍蝇”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就会有别的去效仿,存侥幸心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旦“苍蝇”漫延,其后果不堪设想。
比起“老虎”,“苍蝇”数量多难以一下“拍”净。“苍蝇”数量相对多,传播病菌范围广,其危害面更广、更深。虽然“拍苍蝇”相对比较容易,但以其数量多,难以“一拍”就消灭,需要持续坚持。
“苍蝇”的危害有可能变为“虎害”。“虎害”的危害实在太大,只要我们发现“老虎”,就要坚决打击、重拳打击,不管他的职位有多高。但是,如果“苍蝇”任其发展,久而久之,就会从一次次“小贪”积累成“大贪”。防微杜渐打“苍蝇”,当“苍蝇”都灭绝了,也就不会有“老虎”了。
蓝皮书反映了民众期待政府廉洁清明,期盼国家繁荣富强。这些期盼、这些愿望体现了民众对国家的关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吏是我党一贯主张和做法。从查处的案件来说,无论是大案还是小案,体现了我党反腐败既狠打“老虎”又消灭“苍蝇”的坚强决心和两手强硬。
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反贪当用重典,治党务必从严。“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狠打、猛打,就必然会“老虎”绝“苍蝇”灭,必然会赢得民心,不断巩固我们党的执政之基,时刻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文/肖映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