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溪(天津师范大学)
今年8月,户外博主“猛蛇过江”在单车挑战陕西秦岭鳌太线时意外发现了失联的25岁男子马某,并第一时间报警。除了陕西鳌太线,他还曾在太原崛围山天坑一带意外发现一名遇难者。他的善举在引发关注的同时,也引来争议。12月3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布或将对其顶格罚款 5000 元,并指出其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引发模仿效应。对此,博主“猛蛇过江"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通过视频提醒公众鳌太线穿越为非法行为。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热烈讨论。究竟博主“猛蛇过江”是在传播正能量,还是一名触犯法律的违规者?对这样一个“道德有余、行为违法”的人物进行顶格处罚,是否矫枉过正?
从法律层面看,博主“猛蛇过江”的行为确实触碰了禁区。早在2018年,陕西省眉县和太白县就联合发布公告,全面禁止穿越“鳌太线”。这一线路因山高路险、气候多变而被称为“死亡线路”,近年来频繁发生驴友失联、遇难的事故。禁止穿越既是保护自然生态的需要,也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
然而,从道德角度看,非法穿越鳌太线的并不止博主“猛蛇过江”一人,在他之前,有两人发现遇难者帐篷,但都选择了漠视。而博主“猛蛇过江”在发现遇难者后,耗时4个多小时,行走约20公里的山道,抵达了信号良好的区域,拨打了报警电话,接着又骑车走了一个多小时,抵达附近的派出所,向警方提供了遇难者的图片、录像以及详细的发现位置。并且在事后主动放弃了马某家属的10万元悬赏金。这一切反映出一种矛盾现象:那些选择漠视、不报警的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而"猛蛇过江"这样有道德担当的人却因为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这种“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的错位,难免引人产生怀疑。
而在此次事件中,对博主“猛蛇过江”的顶格处罚被视为一种“震慑性执法”,旨在通过高曝光的案例向社会传递禁令的严肃性。然而,这样的处罚是否能真正起到警示效果?那些选择不曝光、不报警的违规者,是否会因此更加无所畏惧?法律的执行不仅需要“立威”,更需要“立信”,否则只会让公众产生“好人难为”的挫败感。
不可否认,违法行为需要处罚,但是否可以对“违法善行者”采取更加灵活的人性化措施?例如,对博主“猛蛇过江”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可以借助他的影响力宣传自然保护法规。通过他在社交媒体上的号召力,向更多驴友传递遵守规则、敬畏自然的信息,比单纯的罚款更有意义。
在国外的类似案例中,部分执法机构会通过“公益行为代替惩罚”的方式让违法者回馈社会。比如,要求参与自然保护的志愿活动,或成为禁令宣传的代言人。这种“以教育代替惩罚”的执法方式,不仅能够让违法者意识到错误,还能帮助传播正向的社会影响。
对博主“猛蛇过江”这样的特殊个案,如果仅仅以法律的冷冰冰条文裁定,忽略了他道德层面的正能量,恐怕难以服众。此次事件的争议也不仅仅在于他个人的行为,更在于法律与道德冲突下社会的价值选择。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底线,而道德是对个人行为的更高要求。当两者发生碰撞时,执法与公众判断都需要寻求一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