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怀钰(重庆大学)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实验小学的一位家长反映称,班主任在家长交流群发通知催缴医保,若不缴纳医保将面临停课和单独开家长会的处罚。(11月5日 《华商报》)
家长提出质疑后,得到的却是“踢皮球”式回应:老师说是学校安排的,学校说是教育局安排的,教育局称是政府安排的。在记者走访调查后,南充市高坪区医保局和教体局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医保是自愿购买原则,否认向学校下派任务。
这样前后不一、相互推诿的回答,不仅未能解决家长的困惑与不满,反而更加剧了公众对教育环境的不满与担忧。
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任何试图通过威胁停课等手段强迫家长购买某项服务的行为,不仅是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侵犯,更是对义务教育法的践踏。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学校首要任务是为学生提供一个纯净、公正、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会因家庭经济状况等原因受到区别对待。将医保缴纳与教育挂钩,班主任甚至以停课和单独开家长会为威胁强迫家长购买医保,完全忽视了困难学生的自尊,破坏了教育公平原则,将经济因素引入校园,冲击了教育的独立性、公正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件事并非个例。它反映出某些地方正在将校园异化为推销各类产品和服务的平台。这不仅损害了学校形象和声誉,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如四川省巴中市某幼儿园为迎接上级检查而要求统一购置校服,要了“面子”却失了“里子”。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强卖”行为还可能导致教育腐败的滋生。当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与某些商业机构勾结,通过强迫购买等手段获取利益,教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将受到严重损害。
教育因其公正性和无私性而神圣。教育的本质应是引导学生探索知识、塑造人格,而非成为满足某些利益诉求的工具。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校园“强卖”行为,让教育回归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