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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胃仙”创始人获刑8年,给网红经济亮起警示灯

来源:红网 作者:宋梓萌 编辑:刘威成 2024-11-14 19: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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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梓萌(伊犁师范大学)

头部吃播IP“浪胃仙”的创始人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这一事件不仅为“浪胃仙”IP的争夺战画上了句号,也为整个MCN行业敲响了警钟。

游某某作为“浪胃仙”IP的创始人及相关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等财物,数额巨大,严重侵犯了公司财产所有权,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企业利益和员工信任。法院的判决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此案不仅是对游某某个人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整个MCN行业的深刻警示。随着网红经济的蓬勃发展,IP的价值不断攀升,账号归属权问题成为MCN机构与创作者之间的重要议题。游某某的侵占行为不仅暴露了MCN机构在财务与账号管理上的漏洞,也促使行业同仁深刻认识到加强风控、完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对于MCN机构而言,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至关重要。机构应该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批流程。同时,要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此外,MCN机构、网红及经纪人三方事先签订完善的合作协议也具有重大意义。合作协议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模糊不清的条款而产生争议。如在财务管理方面,可以明确收入的分配方式、结算周期、税务责任等;在账号管理方面,可以规定账号的归属权、使用规则、转让条件等;在知识产权方面,可以明确作品的版权归属、使用范围、授权方式等。

“浪胃仙”IP创始人获刑8年的事件不仅是一起法律案件,更是一堂生动的法律与道德课。它提醒我们,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必须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网红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正能量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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