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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天佑(山东大学)
近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从事粮食收购生意的高先生用货车运输38吨稻谷途中,连车带稻谷被人开走,稻谷被卖掉,在向事发地江苏淮安市涟水县成集派出所报警后,高先生不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反而遭遇了民警的粗暴对待。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在处理群众问题时缺乏应有的耐心和责任感,更凸显了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原则在实际执行中的缺失。
38吨稻谷对于高先生而言,是辛勤劳动的成果,更是维持生计的重要经济来源。面对如此重大的财产损失,高先生选择报警是合理且正当的诉求。然而,成集派出所民警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却让人难以接受。他们不仅未能积极协助高先生找回失物,反而以双方自行协商、身体不适未能出警等理由推诿责任,甚至以“想投诉就去投诉”的言语回怼高先生,这无疑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和敷衍,是对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形象的损害,更是对“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理念的抹黑。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力量,应该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困难。虽然后续派出所找到了开走货车的人、追回了稻谷款项,但是在这起事件中,成集派出所接警时的表现让人大失所望,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和信任。
《派出所的故事》片头曲里有一句唱词是这样的:“百姓家中无小事,百姓小事比天大。”群众的事情无小事,每一件小事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更应该将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希望成集派出所能够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