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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遭遇扫黑“李鬼”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唐俐 编辑:陈靖 2019-05-28 11:28:5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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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一直没到

案管室转来一份中央扫黑督导组的重点督办件,这份实名举报点名道姓,直指某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分管领导老雷决定:“小唐,立马接谈举报人!”

我立即拨通了举报人的电话,与他约到今天下午两点半,在水东镇纪委的谈话室见面。

下午,我跟老雷、纪检监察组老陈、乡镇纪委老李提前到水东镇纪委的谈话室等待,两点半到了,举报人老罗并没有如约而至。考虑到村路崎岖遥远,我们没有马上打电话催促,而是选择耐心地等待。

一等就等到了三点半,老雷拨通老罗的电话询问,老罗答道:“好的好的,我快来了。”于是我们在谈话室继续等待,时间一分一分过去,四点半了,还是连个人影都没见着。我有点耐不住了,在走廊里来回走着,时不时看看有没有人来。

五点半,我实在忍不住了,再次拨通了老罗的电话:“老罗,你到谈话室了吗?”

“好的好的,我马上来了。”老罗还是说快到了。

眼看着太阳慢慢下山,我心想,看来今天是被放鸽子了。“叮铃铃……”手机响了,是老罗,我立马接通了电话。老罗说:“我已经到镇里了,不过有点慢,你能再等我一会吗?”“没问题!”我舒了一口气。

终于等到举报人

十分钟后,操场上出现了一台电动车,举报人离我们越来越近,我走到操场上迎接他。

“这位同志,我就是老罗,让你们久等了。”

“没关系,我们可以进行谈话了吧?”

“好的。同志,我有腿疾,下车很不方便的。”老罗说道。

老陈提议:“要不然我背你去谈话室好吗?”

“不不不,背不得,我这心肺受不得压迫。”老罗连连拒绝,随即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问道:“我们就在这操场上谈话可以吗?”

鉴于举报人的特殊情况,我们于是搬来一张小木桌,两张板凳,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和老雷开始了接谈工作。

了解完一些基本情况后,我问道:“老罗,关于您举报的问题,您有什么证据可以提供给我们吗?”

老罗停了停,摸着后脑勺说:“证据啊,证据嘛,这个……证据不都在法院的案卷里!你们可以去查一查啊。”听完这个回答,我很纳闷,一脸疑惑地望着老罗。

老罗说道:“其实这不是我举报的,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以我的名义举报,我只是借名字给他用。”

听到这个原因,我简直哭笑不得,举报还能借个名字给人?停了一会,老罗红着脸说道:“举报信我看过,我也知道这举报信里有夸大的成分,其实我本人对情况并不了解,所以啊,我特地没签名呢。”

“你知道夸大了,怎么还能借名字给别人举报呢?举报信中提及到的‘保护伞’问题,有没有相关的证据可以提供给我们呢?”我问道。

“这个嘛,这个……”老罗支支吾吾的红着脸,“关于'保护伞'这个问题吧,我只是听说和推测,也没有什么证据。”停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其实是我朋友和对方有纠纷,对方赢了官司,但我们觉得他赢官司没理。你们想想,没理还能赢官司,肯定有人收了对方的好处,给他当了'保护伞'。要不是有'保护伞',对方能赢得了官司?”

一旁的老雷严肃地说:“你这是涉法涉诉的问题,如果真的有证据,应该到司法部门直接反映。可你只是‘觉得’对方没理,这并不就意味着对方真的没有理,怎么能因为官司判决的结果不利于你们,就随便给司法部门扣‘保护伞’的帽子呢?你还有其他问题要反映吗?”

老罗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小声解释道:“我也没想这么多,纯粹是为了帮朋友的忙,真没别的目的。”

信访举报不是儿戏

“老罗啊!”老雷严肃地批评他,“举报不是儿戏,得讲究实事求是,有问题来举报,我们十分欢迎,可是为了个人恩怨、为了朋友义气,不分青红皂白地随意举报,这事就不对了!而且涉法涉诉的问题,你更应该相信司法,走司法程序,不能想着通过到纪委检举‘保护伞’来达到个人目的,你明白了吗?”

老罗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明白了,同志,你们就去查一查吧,也不用找我回复了。今天你们找我谈话,你们的作风我都看在眼里,我相信你们肯定会依法办理这件事的。我也赶紧回去劝我朋友找法院去,该干啥干啥。”老罗一脸诚恳。

虽然接谈了一场“乌龙”举报,但我们的工作却受到了群众的认可。

信访举报不是儿戏,群众的举报是反贪反腐、扫黑除恶、拔“伞”破“网”的重要力量,但是举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成为达到个人目的、解决个人恩怨的“非常”手段。面对如实举报,我们义不容辞,坚决一查到底;面对恶意举报,我们更要勇于抵制,不能既浪费了国家资源,又让恶意举报人尝到“甜头”,从而滥用举报手段,带坏社会风气。面对举报的群众,我们要始终做好“活血化瘀”工作,把问题分析清楚,把结果解释到位,把观念树立正确,用真诚和沟通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擦干净“雪亮的眼睛”。(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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