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决定对你涉嫌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4月29日,洞口县3名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被停职检查和立案审查,3名党(工)委书记受到约谈。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刀刃向内”,剑指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的一个缩影。
“兵团合作”强力量。对照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19项指标,该县纪委监委逐一找差距补短板,建立“1+4”工作机制,常委包干、县乡一体,将所有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管理区)分为4个片区,由4个常委分别负责1个纪检监察室并联系1个片区,彻底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三方,全力保障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
“板凳下乡”实作风。开展“带着板凳下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实现信访和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在群众家门口解决信访问题。今年年初,对10件重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该县黄桥镇3件长期重复访、越级访疑难信访件已经全部化解,举报人均表示满意,其余7件督办件举报人没有继续越级重复访。5月-6月,全面核查“互联网+监督”平台大数据对比发现的疑似死亡人员领取低保款问题线索、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市脱贫攻坚常态化调研组暗访发现问题线索等,成立4个工作组,要求参加此次行动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确保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
“执纪问责”提震慑。推进乡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月底,问责3名纪(工)委书记和3名党(工)委书记,并向县委提出“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压实行业扶贫责任单位职责”等5个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建议。据介绍,1-4月,该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共查处176人,其中立案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约谈、通报等组织处理168人,通报10件19人。(洞口县纪委监委:吴烨红、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