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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殴打报复纪委书记确实不对,感到非常后悔,向张书记道歉。”永兴县金龟镇财政所长曹志恒接到该县处分决定书时懊悔地说,并承诺加强个人修养,做一名优秀的国家干部。
财政所长为何殴打报复镇纪委书记,事情还得从一件往事说起。
2017年,永兴县金龟镇开展村委换届工作,因曹志恒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永兴县纪委对其作出诫勉谈话处理,该处理影响了曹志恒当年度评先评优等。曹志恒认为自己被诫勉谈话问责,是镇纪委书记张良华在背后“搞鬼”,由此心生不满,怀恨在心,多次在不同场合指责、谩骂。时隔两年,曹某的怨气在今年2月底的一次饭后彻底爆发,对张良华不停地指责、谩骂,进而殴打。
永兴县纪委县监委对曹志恒立案审查,认为曹志恒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因自己被问责对他人怀恨在心,并进行殴打报复,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纪,鉴于曹某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近日对曹志恒作出记过处分。(永兴县纪委县监委 陈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