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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三举措”推动从严治党基层延伸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蒋东新 编辑:洪政 2019-02-20 16: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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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安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压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度明责、强化履责、严肃追责,不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担责转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压实主体责任。县委与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签订《东安县2018年乡镇场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制定《东安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试行)》,针对14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出52条主要内容,并逐条明确具体工作;制定《东安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坚强的制度支撑;各单位党委(党组)自觉扛牢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签字背书”“责任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把责任分解压实到班子成员、传导到基层,推动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强化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工作落实和检查考核。全年共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3次。充分发挥公检法司、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构建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相互配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主动对接、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落实,以监督责任的履行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县共开展廉政谈话11789人次,其中例行廉政谈话1068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78人次、提醒谈话256人次、约谈266人次。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位。2018年,全县共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68人,其中“一把手”36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约谈23人、诫勉谈话21人、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11人、批评教育1人。(东安县纪委监委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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