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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村霸”须务尽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谢芳 尹芳 编辑:洪政 2019-02-19 16:58:5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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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有犯罪前科、屡教不改的人,怎么能又入党又当村干部?”“他在村里高价卖沙子,不从他手上买就不让建房!”……2018年6月,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委接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字里行间满是义愤,直指该区新度镇善乡村村民郑金西为非作歹却被吸收入党并担任村干部、利用土地协管员身份强买强卖沙石等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后,荔城区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2019年2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郑金西的“沙霸”行径,令群众深恶痛绝。作为地方父母官,本应是最受村民倚重和信赖的人,却损人利己,横行乡里,自以为天下第一,目无法纪。而其行为却严重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形象,危害了农村治安秩序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是典型的“村霸”形象。

  像郑金西这样的“沙霸”恶势力的产生,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利益熏心,人生观、价值观出轨,自认为村民胆小怕事,欺软怕硬,致使产生了权利真空,钻了空子,胡作非为,不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也使自己走上了“末路”。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不管是什么“霸”,都必须要摘除。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与基层建设必须联手抓,两手都要硬。因此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荀子》:“君者,民之源也,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如果不能把“村霸”源头除恶务尽,就无法给村民一份安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是要及时进行处理。如发现郑金西“沙霸”行径的,此类“保护伞”问题线索须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是要加大督办力度。要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重点督办。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以身边案警示大家,对待霸权行为必须零容忍。不管什么“霸”,都要精准打击,标本兼治,使“霸王”陷入“四面楚歌,无立锥之地”之境,最终达到除“村霸”务尽的效果。(南岳区纪委监委:谢芳、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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