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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半辈子的交通局长,为何倒在了退休前?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谭明 编辑:黄思哲 2019-01-21 1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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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坐公交车上下班,使用被淘汰的“老人机”,在旁人看来,他是一个沉稳、内敛、节俭的好干部,却在退休前一口气贪了近两百万……

  2018年12月14日上午,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建军耷拉个脑袋站在被告席上。

  他今年58岁,此前曾担任武陵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9月29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日,因涉嫌贪污罪被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有武陵区纪委监委的干部介绍,张建军是近年来该区查处的单笔贪污数量最大的腐败分子,在全市也不多见。他究竟做了什么?他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呢?

  退休前,染指征拆补偿款迈出贪腐“第一步”

  2009年12月,张建军从武陵区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任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当时,他是个在旁人看来,沉稳、内敛、节俭的干部,从不追求高档奢侈,上下班乘坐公交车,使用的手机都是要被淘汰的“老人机”。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平日里酌几杯小酒。为此,他爱人时不时的提醒他,“工作中不要喝酒,平时要少喝酒。”

  但是,一场偶遇改变了这一切。2012年7月,张建军外出考察,邂逅了一名叫窦娟(化名)的女人,她也是常德人。张建军在忏悔中给她的评价是“健谈而又爽朗的风格,让自己着迷。”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回常德后逐渐保持密切的联系。

  张建军坦言,也是那时起,他的心态就有了变化。工作上,变得心浮气躁、见钱眼开,花销也越来越大。“追逐钱财成了我思想上的第一要务,我变得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两大‘大权在握,大有钱在’。”

  2015年5月,某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到武陵区交通运输局下属A企业退休职工蒋某。因征拆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负责拆迁工作的时任府坪街道棚改办主任邓某(另案处理)找到武陵区交通运输局分管相关工作的张建军,请求他出面协调。张建军找到A企业负责人刘某,与邓某一起同蒋某的监护人协调,最终以7.3万元补偿款达成一致。

  一切办妥之时,张建军随即向邓某提出“搞点工作经费”的要求,提议提高补偿额度,邓某同意。尔后,邓某与府坪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付某商议,从补偿明细中虚列4.5万元费用。为避免此事让蒋某的监护人知晓,张建军授意刘某以A公司名义与武陵区征拆办签订金额为11.8万元的房屋征拆补偿协议,并以A公司的名义委托征拆办将7.3万元打入蒋某监护人的账户,套取的4.5万元打入窦娟的账户。2015年12月23日,张建军提取4.5万元后,分给邓某2万元,剩余部分据为己有。

  如蛇吞象,一口“吃下”近两百万

  如果说前次是张建军“小试牛刀”,那么接下来的涉及到原B公司的棚改项目,就是他“蛇吞象”了。

  2015年11月,常德经开区启动某棚改项目,武陵区交通运输局下属破产企业原B公司未处置的集体房产在此项目内。2016年1月,受武陵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指派,张建军负责原B公司的拆迁补偿组织协调等工作。张建军代表区交通运输局与常德经开区拆迁办建立工作联系。他见原B公司破产多年,遗留资产无人管理,遂认为有机可乘,多次单独与常德经开区拆迁办协商补偿事宜。

  2016年12月10日,他未经报告,擅自以该局名义同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安置费用计200余万元。协议签订后,张建军以原B公司已经破产,补偿款打入区交通运输局账户不利于支付为由,要求将补偿款打入其指定的私人账户。同时,他利用分管办公室的机会,私用区交通运输局公章,制作该局与马某、徐某等9人的腾房协议,并以该局名义出具委托函,委托常德经开区征拆办向马某、徐某等9人代理支付腾房补偿款共计180余万元。另外委托该办向常德经开区某街道某社区支付维修及人员管理费20万元。

  据查证,代领180余万元的9人中,只有两人是原B公司职工,其余7人均系张建军的亲友。张建军事后交代,之所以选择这7人,是因为“这7个人都是我的好朋友,可以放心让我掌握资金的人,可以为我所用。”

  张建军交代,这180余万元,以拆迁补偿费、困难补助费的名义支付给了原B公司的部分职工54万元,有44万余元用于儿子结婚及房屋装修,有42万余元用于窦娟购买理财产品。

  四次谈话,都没有“拉回”早已背叛的心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如果选择了步入深渊,他就会越坠越深。拿回这180万余元后,仅在一年的时间里,他在鼎城区、桃源县几家土菜馆的花销就高达18万元。此外他还给了窦娟12.5万元现金,再给她花了4.6万元用来房屋装修及购买家电。这哪里还是那个坐公交车上下班的“张副局长”。

  2017年12月,张建军可能侵吞原B公司补偿款的传闻流出,并不断有人向上级组织反映。武陵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先后两次找到张建军进行“两同时”谈话,就“私用公章”、“补偿款进账”等事宜询问情况,张建军都矢口否认。

  2018年5月初,武陵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再次找到张建军,责令其移交原B公司财产处置相关事宜,并要求其主动交代问题。当月中旬,武陵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再次与之谈话。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张建军不仅没有主动交代问题,还在筹措钱款仍无法填补缺口之时,找到原B公司的几名职工,许诺给予好处费,让他们出具40万余元的虚假领条“冲账”。并且,在获知区纪委将对窦娟进行调查时,又与之串供堵口……

  人在做,天在看。经过初步核实,2018年7月13日,武陵区纪委监委决定,对张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月26日,依法按程序,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0月17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建军犯贪污罪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14日,武陵区人民法院对张建军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建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记者手记:

  本来可以安享晚年的,可就在临近退休时,张建军却选择了“最后的风光”。他从违反生活纪律开始,又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为了满足私欲,中饱私囊,规避制度约束与监督,置组织纪律于不顾,公然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直到违反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一步错而步步错,最终锒铛入狱。

  在忏悔书中,张建军说,他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她含辛茹苦的相夫教子,维持家庭,时至今日却要面对这样的现实和社会的议论指责。妻子要他做老实人、在工作中不喝酒,身为公务员要注意形象,可他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我和我的爱人共同生活了30多年,我们俩相依生活,她照顾老人有加,可我没有尽到做一个好丈夫的责任,还背着她做了不该做的坏事,我的内心如何向她赎罪,每想到这些,我的心都碎了。”

  张建军的忏悔字字泣血、句句诛心,可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作者:常德晚报记者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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