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湘潭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这一年,湘潭县纪委监委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反腐败工作主要成效可以用三组“关键词”概括。
纪法持续生威
监委的成立,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扫除了以往监督的盲区,全县监察对象增长了2.33倍。挂牌后头一个月,立案数同比增长了5倍多。挂牌当天就有2名监察对象投案自首,主动交代受贿问题,上交违纪违法所得。2018年8月,又有2名干部先后到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2018年3月7日,县监委依法对石鼓镇原党委书记陈虎彪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湘潭县监委第一个留置案件,也是五个县市区监委首起留置案。4月,县监委将县财政局原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张德立严重违纪违法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系监察法颁布后全省首例由监委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
这一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58条,同比增长154%;党纪政务立案397起397人,同比增长49.8%,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0人,监察体制改革的纪法威力和震慑气势不断彰显。
整治赢得民心
这一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257起257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9起159人,清理追缴资金980余万元,将拔了的“毛”还了回去。9月,在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罗霄山片区座谈会上,湘潭县介绍了经验,得到了省纪委监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同时,对标对表,聚焦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涉矿、涉金融、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专项整治,努力清除群众身边的腐败。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人员深度融合
按照“人岗相宜、因事择人、优化结构”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将20名转隶干部科学安排到综合部室和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力求每个部室都配备既有丰富监督执纪经验,又有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能力的干部,实现“1+1>2”的效果。为加强沟通交流,通过召开转隶干部座谈会、业务培训、“莲乡卫士大讲堂”、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用融合聚集反腐合力。
经过一年的磨合磨炼,转隶干部对新身份、新岗位、新定位高度认同。转隶干部李毅说,“战场转移,初心不变。不管身在何处,不管到什么‘战场’,时刻保持一颗‘忠诚、干净、担当’的初心,在反腐败这条道路上继续前行。”(湘潭县纪委监委)